黄明耀到秦皇岛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时间:2024-11-04 来源: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10月28日至30日,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明耀到秦皇岛法院,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规范人民法庭建设、做实审判质效管理等工作进行调研指导。



  黄明耀先后到山海关区法院、秦皇岛中院、北戴河新区法院、开发区法院开展调研,并实地察看长城文化保护法庭、祖山人民法庭,走访辖区重点企业。

  

  黄明耀对秦皇岛法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落实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把牢正确政治方向。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久久为功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自觉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更好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要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落实到工作中、体现在行动上。

  

  二是服务中心大局,护航发展行稳致远。要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推动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规范化运行,实现三地法院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相互促进、联动发展。要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领域、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妥善化解涉企、涉旅纠纷,助力文旅产业、生命健康产业发展,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积极融入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更好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探索建立京津冀协同保护长城机制,提高司法宣传质量和效果,积极打造长城司法保护品牌。

  

  三是践行为民初心,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党组织领导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切实发挥专业化、特色化人民法庭作用,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要自觉以“如我在诉”的意识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把个案处理与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融为一体,不断提升案件审判质量、效率、效果。要加强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持续提升审判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助推审判执行提质增效,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有更充分获得感。

  

  四是抓好强基固本,持续推进法院队伍建设。要加强专业化人才培养,大力培养青年干警和高层次审判人才,一体融合提升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要持续深化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强化纪律约束,切实管住人、管住案、建强院,夯实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的基础。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坚持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调研期间,黄明耀分别与秦皇岛市委书记王曦,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闫五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刘福明,市政协副主席、北戴河新区管委会主任王占胜,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英杰等进行会谈,并就基层社会治理、特色产业发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工作与市、县(区)相关领导进行交流。黄明耀还走访了全国人大代表田纯刚、李丹丹。秦皇岛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莉等参加调研。

  

  


原文链接:https://www.hebei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1760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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