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进乡村,现场庭审释法理

时间:2024-11-04 来源: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10月21日,垫江县五洞镇月江村便民服务中心前的广场上,讨论声此起彼伏。挂好国徽、摆好桌椅……经过垫江法院澄溪法庭干警的布置,一个简易的审判台搭建完成,审判员、书记员、原告、被告、旁听群众相继落座。随着法官法槌落下,一场别开生面的巡回审判拉开帷幕。

  

  2019年1月,原告与被告某合作社签订投资入股协议,约定原告将资金入股后按年固定分红。分红期期满后30日内,被告应将入股本金归还原告。至原告起诉之日,被告仅支付本金14万元及利息3万元。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

  考虑到该案属于农村地区常见纠纷案件,巡回审判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将提升以案释法的效果,澄溪人民法庭庭长汪波遂决定将庭审现场搬到原、被告所在村委,开展一次生动的巡回审判。

  庭审中,法官有条不紊地推进法庭调查,组织法庭辩论,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发表意见,旁听群众跟随庭审节奏沉浸在这场生动的法治课堂中。法官耐心询问双方当事人对案涉款项的意见,并尝试进行调解,然而双方分歧较大未能当庭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法官决定择日宣判。本案目前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从坐堂审案到巡回走进田间地头、千家万户,审判地点在变,但司法为民的初心从未改变。垫江法院始终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到执法办案的各环节、全过程,坚持向前延伸司法职能,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

  近年来,澄溪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法”为尺明界限,以“情”为桥化隔阂,以实际行动绘就新时代人民法庭新“枫”景,这场巡回审判不仅是一次生动的法治实践,更是一次深刻的司法为民情怀展现。

  


原文链接:http://cqgy.cqfygzfw.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1755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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