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法院“执”为维护员工权益
时间:2024-11-04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近日,和平法院启动第三次“雷霆利剑”集中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一揽子解决劳动争议系列案件,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
据悉,执行局在短时间内收到30余件申请执行人与某财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涉案金额达百余万元。经查,被执行人账面上已无资金可供执行。承办法官到被执行人在天津的经营场所实地考察,工作人员表示该公司虽在天津注册,但仅设立一个办事点,并无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该系列案件陷入执行不能。
承办法官结合前期的调查,与相关部门联动查询后发现,被执行人在北京市东城区一写字楼亦有经营场所。凌晨,执行局局长带队执行干警雷霆出击,前往该经营场所传唤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9时15分,执行队伍到达被执行人经营场所,但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未在该场所办公,执行干警立即张贴传票传唤法定代表人,并告知在场工作人员联系法定代表人到院接受调查询问,否则将依照法律规定对法定代表人采取拘留的强制执行措施。随后,执行干警再次找到该经营场所的股东单位,要求其工作人员通知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目前的执行情况。
被执行人迫于法院威慑,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董某于2日后持传票到法院接受询问。承办法官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董某却始终表示无财产用于支付上述30件案件,100余万元欠款。在法院准备作出拘留决定后,董某赶紧表示可以凑钱,但没法今天一起缴纳100万。承办法官考虑到其所欠数额较大,当天凑齐确有一定困难,决定对董某的拘留暂缓执行,给其两天时间凑钱还款,并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和解方案。
两日后,法院得到当事人反馈,履行完毕5件;达成和解协议24件,分十期还款,并已履行第一期还款;仅有一名申请人不认可和解方案,但被执行人也向其支付部分款项,共计还款10万余元。本次执行行动基本取得了预期效果。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7191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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