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法律顾问团办公室关于公开遴选四川省法律人才专家库成员的公告

时间:2024-11-04 来源:四川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根据《四川省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决定公开遴选四川省法律人才专家库成员(以下简称“专家库成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符合遴选条件的精通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地方立法、法治政府建设、社会治理、法学理论、法律实务、涉外法治等,熟悉经济发展、安全稳定、公共管理、教育科学等领域工作的专家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

  二、遴选条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热心社会公共事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二)受过系统的法律教育或相关领域专业教育,具备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或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教师、研究人员,应当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3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法律实务工作者,应当持有律师执业证或者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并办理过具有较大影响的涉法事务;

  (四)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法律实务工作者还应当未受到过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行业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熟悉省情、社情、民情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有为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丰富经历;

  (六)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

  三、报名方法

  采用信函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11月20日18:00时。

  报名者登录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和四川省司法厅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下载《四川省法律人才专家库成员报名表》,如实、准确填写,粘贴1寸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并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履历、职称证书和能够证实符合担任专家库成员资格条件的其他资料、证书、研究成果等复印件。

  报名者须提交《四川省法律人才专家库成员报名表》及上述相关资料,纸质文件2份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超过报名期限寄发的不予接收。

  纸质文件报送渠道(邮寄):成都市青羊区上翔街24号(司法厅·省法律顾问团办公室),邮编:610015。电子文档报送渠道(邮箱):scyfzsbmsc@126.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罗开兵  028-86762142

  四、遴选程序

  (一)省法律顾问团办公室收集汇总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职称、任职资格、工作成果、奖惩等情况进行审查核实,并根据需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二)省法律顾问团办公室结合审查核实情况,综合考虑选聘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业界的权威影响以及个人职业操守,并考虑地域范围、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行业比例和专业需求等因素,择优拟定专家库候选人员建议名单;

  (三)候选人员名单经审定后,在有关媒体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省法律顾问团办公室纳入四川省法律人才专家库,并向社会公布专家库成员名单。

  五、遴选人数

  遴选专家库成员60人。

  六、其它事项

  (一)专家库成员为省委、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省法律顾问从专家库成员中遴选,由省委、省政府颁发聘书,聘期3年。

  (三)报名者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请托贿选。出现上述情况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四)本公告由四川省法律顾问团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四川省法律人才专家库成员报名表

  

  

  四川省法律顾问团办公室

  2024年11月1日


原文链接:http://sft.sc.gov.cn/sftzww/tzgg/2024/11/1/059e40dfda864d4181cafd20dda1c40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