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四强”措施夯实法治基础 助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时间:2024-11-04 来源:湖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常德市武陵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采取“四强”措施夯实新时代基层法治建设基础,助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紧盯关键强体系,夯实基层法治建设组织基础

  完善党领导乡镇(街道)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压实领导干部法治责任。高规格召开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推进会议,严格督导乡镇(街道)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将法治建设履职情况纳入单位领导班子考核重要内容。定期组织法治建设分管领导和专干参加集中培训。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区委巡察内容,做到区委巡察与法治督察同安排同部署。优化区司法局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增加事业编制,强化牵头作用。发挥司法所参谋助手作用,全面承担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合法性审核(查)、立法意见收集、人民陪审员选任等法治工作。选拔法律专业人员担任所长,在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接待咨询点、仲裁接待咨询点,为其配套专项工作经费,把司法所全力打造成基层法治综合机构。加强派驻机构属地管理,相关人员纳入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党(团)组织关系放在乡镇(街道),工作考核依托乡镇(街道)开展,赋予乡镇(街道)对派驻人员人事任免建议权,增强乡镇(街道)组织协调联合执法能力。

  细节入手强规范,夯实基层法治建设制度基础

  深入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出台《常德市武陵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的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注重乡镇(街道)“三定”规定规范性审核与修订,区委编办牵头组织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司法局开展集中联审,重点依据法治政府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权责事项清单等要求对乡镇(街道)相关机构和职责设置进行修订完善,对建立健全乡镇(街道)职责准入制度作出明确规定,促进乡镇(街道)始终运转在法治轨道上。优化基层综合执法工作模式,明确常态巡查检查、依据权限处罚、协调联合执法3项主要任务,建立执法大队发现、制止、移交、处置问题线索工作机制,印发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推进基层行政监管与行政处罚有机衔接、一体高效。

  眼睛向下强保障,夯实基层法治建设队伍基础

  加强资源倾斜,通过公开招考、区内调动等方式为乡镇(街道)配备法律专业工作人员5名,下派8名区司法局业务骨干到司法所,14个司法所工作人员增加到64人。加强能力培训,常态化开展司法所工作人员、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基层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法治培训,严格基层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确保全区基层法治工作者持证上岗、素质合格。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搭建“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择优聘请、公益活动等方式构建“法律管家”服务体系,由各司法所统一协调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志愿者、人民调解员等专业力量,为群众提供各类公共法律服务。

  提速提质强服务,夯实基层法治建设为民基础

  公布乡镇(街道)市场准入负面清单129项,12个部门的129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下沉乡镇街道、村社区办理,693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通过“自主承诺+上门服务”方式,把减证便民办到群众心坎上。试点政务服务进小区行动,在小区配置24小时在线的AI智能审批一体机,实现602项审批事项“刷脸”自助申报,部分常用证件90秒即可办理,实现政务服务“下楼即办”。打造武陵区首档热线访谈栏目《武陵政务直播间》,通过电台和网络同步直播,村社区群众观看直播近50万人次,让政务服务更加“接地气”“有人气”,有效提高了企业群众的服务体验。举办全区政务服务导办小视频创作大赛,拍摄“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事项导办视频21期,把传统办事指南中的专业术语翻译成“百姓语言”,让办事指南“活起来”。

  (常德市武陵区司法局供稿)


原文链接:http://sft.hunan.gov.cn/sft/xxgk_71079/gzdt/jcdt/202411/t20241101_3349098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