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中院】罪犯万意减刑一案
时间:2024-10-31
来源:江苏法院网
作者:佚名
罪犯万意,男,1996年11月23日出生,江苏省盱眙县人,汉族,初中文化,公民身份号码320830199611230436,现在江苏省盐城监狱二监区服刑。
2022年12月26日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作出(2022)苏0830刑初164号刑事判决,以罪犯万意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刑期自2022年9月2日起至2025年10月1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责令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15000元。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于2023年2月22日交付江苏省盐城监狱执行。
罪犯万意在服刑期间,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于2023年10月、2024年3月、2024年8月获得表扬三次,确有悔改表现。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已履行;责令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15000元已履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对罪犯万意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特提请审核裁定。
此致
原文链接:http://www.jsfy.gov.cn/article/10150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盐城中院】罪犯王萌减刑一案 【盐城中院】罪犯王萌减刑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