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北县法院:巡回审判进田间 秋收时节绘“枫”景

时间:2024-10-31 来源: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为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到实处,就地化解矛盾纠纷。近日,萝北县法院名山人民法庭干警扛着国徽、拿着案卷,走进田间地头,实地勘验、就地开庭,成功化解一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公平正义。土地是农民的根,面对涉土地纠纷,承办法官通过对案件的初步了解,认为仅凭双方提交的书面证据难以做出准确认定,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当即决定在案涉土地间开展巡回审判,法徽一摆,椅子分列两旁,一个简易却不失肃穆的巡回法庭搭建完成。

      基本案情

      案件的原告金某于2017年承包了被告樊某的4公顷土地,双方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承包期限为三年,双方约定,土地如被水淹,则原告在水淹亩数范围之内补种一年。从2017年至2022年期间,案涉土地连年受灾,直到2023年案涉土地才真正收获。2024年双方因合同约定内容发生争议,被告要将案涉土地收回。原告认为,根据承包合同约定,承包期限应当延续至真正收获三年为止,合同实际未履行完毕。被告认为,从合同该项约定的字面意思来看,受水灾的情况下仅补种一年即可,而被告已经让其多耕种四年,现合同已履行完毕,所以其有权收回土地。

      庭审现场,法官从实际出发围绕本案争议的焦点,有序组织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针对原被告双方提出的疑问作解答,考虑到土地受灾对于双方都造成了损失,承办法官从情、理、法及农村类似土地转包的交易习惯,对原、被告进行了释法明理,平息双方怨气,细心寻找调解切入点和突破口,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将心比心”做出让步。最终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自愿达成一致意见,被告退还原告一年承包费,这起因土地承包引发的矛盾纠纷得以实质化解。

      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法徽闪烁。下一步,名山人民法庭将继续发挥基层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深入田间地头、村组一线巡回审理,在肩扛法徽、手持法槌、脚沾泥土的过程中,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


原文链接: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40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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