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律走到群众身边
刘红岩:为长城保护注入法治力量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晨 徐伟伦
“我是一名长城人,是长城的孩子。”在北京市八达岭镇长城脚下的石峡村,有一位叫刘红岩的村民,他不仅是长城的守护者,更是法律的传播者。
坐落在石峡村村域内的石峡关长城是一段没有开放的野长城,西到河北南天门,东到八达岭野生动物园,海拔1200米。刘红岩总是和朋友说:“如果我们这代人没有保护长城的意识,那么长城的未来简直让人不敢想象。”
在没有成为村里的“法律明白人”之前,刘红岩是一名长城保护员,日常的工作就是在石峡关长城巡查拍照、捡拾垃圾、消除险点。在和长城相伴的无数个日子里,刘红岩曾遇到过一些不文明的行为,如有人在城墙上乱刻乱画,有人把长城墙砖搬走等。
“丢失的墙砖上面都刻着字,都是文物,是长城的历史遗迹,它和人的生命是一样的、只有一次。你今天拆了它、毁了它,以后你还有你的子孙后代就再也见不到它的真面目了。”刘红岩说,这让他感到非常痛心。
2023年,刘红岩参加了村里的“法律明白人”培训,通过考试,成为一名光荣的“法律明白人”。他回忆说:“以前在做长城保护工作中有时候显得力不从心,其实就是吃了不懂法的亏。”一有时间,刘红岩就细细研读文物保护法和《长城保护条例》《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与长城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也明白了在长城上刻字这种行为不仅是道德问题,更是一种违法行为。此时的刘红岩心中有“法”,更增强了做好长城保护工作的底气,为长城保护注入法治力量。
石峡关长城相对于其他长城来说位置虽然偏僻,慕名而来的游客却逐年增多。为了提高游客保护长城、爱护文物意识,刘红岩向村里申请配备了一个外放式播放器,把游客们可能会遇到的和长城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点从法条中摘出来,录成音频。每天巡查时,刘红岩一边走,一边播放录音,向游客宣传长城文化保护知识。
“去年夏天,我们村举办了一场非遗文化研学活动,当时来了好多家长和孩子,他们都对长城保护挺感兴趣。当时我就觉得这是一个特别好的契机,于是就和村里、镇里沟通,由我给家长和孩子们讲述长城的文化与历史,带领大家到长城上寻找遗失墙砖、捡拾垃圾,向大家普及保护长城的知识,得到了家长和孩子们热情回应。”刘红岩说,“正是这些年的不懈努力,使得来石峡关长城游玩的游客都有了保护长城的意识,这是对我们付出的最好回报。”
2020年,北京长城文化节期间,刘红岩被评为“最美长城守护人”。刘红岩说:“这份荣誉既是肯定,更是激励,在未来保护长城的道路上,我会带动更多的人参与到长城保护中来,一直走下去!”
何建德:带着较真劲儿解法律难题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洁 常煜
在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乌兰图克镇,“法律明白人”何建德的身影常出现在矛盾纠纷调解现场,摆事实、讲道理,当地群众都亲切地称他“老何”。
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村民们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迫切需要那些能够理解法律、阐释政策、熟练运用法规的专业人才。作为“法律明白人”队伍的一员,对“明白”二字,何建德有自己的理解:“群众找你问事的时候,你不能是一脸茫然,也不能当哑巴,一定得给人家一个满意的答复,帮他们解决问题,这才是真正的‘法律明白人’。”
带着这样的意识,日常工作中,除了认真学习与农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如民法典、土地管理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遇到法律难题时,年逾半百的何建德还有一股“较真”劲儿,会认真翻阅相关法律条文、请教村里的法律顾问,直到搞明白为止。
自己懂只是第一步。为引导老百姓主动学习并运用相关法律知识,何建德在日常和村民的聊天中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把原本复杂的法律条文说得简单明了。带着大家学、领着大家用,何建德用实际行动激发了村民对学习法律的兴趣。闲暇时,何建德也抓住每一个机会积极传播法律知识。组织小型讲座、发放宣传册、进户“唠家常”,让法律知识春风化雨般滋润每一个家庭。在他的带动下,村民的法治意识逐步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日渐浓厚。
赡养老人、遗产分配、农产品买卖……在农村地区,日常的“家长里短”既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可能引发复杂而多样的矛盾纠纷。
遇到法律问题,村民们自然会向“老何”寻求帮助。何建德总是耐心倾听、细心询问,逐一了解事情经过,然后再根据具体情况提供解决方案。在他的帮助下,村民们的许多法律问题得以被迅速解决,一次次消融了误解带来的“坚冰”,也让大家的法治素养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提升。
多年来,无论是面对重大疑难纠纷,还是邻里矛盾,何建德始终坚持引导群众尊重、学习和运用法律,使他们能够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作为一名“法律明白人”,何建德始终将工作重心聚焦于“防”字之上,凭借对当地“人熟、地熟、情况熟”的独特优势,深入探索各类纠纷的特点与发生规律,力求做到抓早抓小,通过调解工作让夫妻破镜重圆、让老人有了依靠、让邻里关系和好如初、让浪子回头自食其力,为群众架起“连心桥”、筑起“和谐墙”。
群众对何建德无私奉献、不忘初心的精神给予了高度评价。谈到今后的打算,何建德说:“我将继续用热心和爱心干在实处,生命不息,为民解难不止。”
柏连福:让“矛盾结”变成“和谐扣”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晨 刘中全
巍巍长白山,千沟万壑。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仙人桥镇黄家崴子村,民不过百户,田仅有千亩,地处偏远。这个曾经因交通不便而被称为“黄泥崴子”的小山村,如今已成为远近闻名的富裕村。
1992年柏连福高票当选黄家崴子村主任,1997年被推选为村党支部书记。当年,柏连福把穿村而过的火车“说”停一分钟,为山里人争取打通外面的世界。电影《火车一响》就是以他为原型拍摄的。
柏连福坚持学法不松懈、用法不动摇。在“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中,柏连福成为抚松县第一批“法律明白人”中的一员。在柏连福的带领下,2005年,黄家崴子村获得“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
半坡式温室蔬菜大棚的成功建设、黄家崴子村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的顺利注册、“黄家崴子”牌蔬菜绿色认证的完成……柏连福搞起了农林生态立体综合开发,昔日荒山已成为市值达1600多万元的“绿色银行”。如今,黄家崴子村的瓜果蔬菜和杂粮畅销全国各地,村民年人均收入从起初的不足1000元,达到了3万余元。
“口袋富不算富,精神富了才作数。”柏连福在自己学法的基础上,带动村班子成员和村民不断学习各类法律知识,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联系群众、解决纠纷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发现并有效化解村民间的矛盾纠纷。柏连福与专兼职调解员、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人员一起,织密基层依法治理“一张网”,让更多“矛盾结”变成“和谐扣”。
与此同时,柏连福注重充实壮大“法律明白人”队伍。他积极组织村里素质较高的年轻人、知识分子、退休干部投入普法宣传工作。“法律明白人”经常深入村屯,带着普法资料走访邻里乡亲,向村民群众宣传民法典,并重点围绕村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法治需求,进行认真、细致的讲解分析。
作为“法律明白人”骨干,柏连福经常参加由律师等专业人员组织开展的关于讲解民间常见矛盾纠纷调解技巧、民法典中法律知识的“法律明白人”培训,有效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纠纷、处理问题的能力。“遇到矛盾纠纷,碰到法律难题,不用跑腿,就找‘法律明白人’柏书记现场解决。”村民们经常这样说。
柏连福还立足实际,牵头制定了一系列推动村集体规范有序发展的自治规范,制定了村务公开制度、村民议政制度、村民委员会议事规则等一系列村级依法治村规范,让管理有据可依,为黄家崴子村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杨益平:钻研调解方法巧解百姓纠纷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洁 范天娇
“多亏有他,治好了我这块‘心病’。”一提起帮自己解决了土地流转纠纷的“法律明白人”杨益平,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涓桥镇新桥村的村民李某乙就称赞连连。
2021年,35岁的杨益平退伍回到家乡新桥村,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为更好地推动家乡法治建设,2022年,杨益平正式加入新桥村“法律明白人”队伍,成为新桥村百姓解决大小矛盾纠纷的好帮手。
他常具律己之心。“成为‘法律明白人’,我深感自豪,却又倍感压力,自豪是因为大家信任我,压力是怕干不好有愧于群众。”怀着这样的心情,杨益平沉下心来,学法律条文、看法治案例,积极参加各类线上线下法律知识培训活动,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知识水平。
功夫不负有心人。目前,针对村里百姓关心的婚姻家庭、遗产分割等热点问题,杨益平都能从法律角度进行解释,引导大家理性、正确处理。
他常行利民之事。新桥村现有农户1017户,走村串户成为杨益平的日常工作之一,通过同村民拉家常,他能敏锐察觉到可能存在的矛盾隐患,并及时进行调解和处理。
在多次调解工作中,杨益平总结出了“四宜四不宜”的独家调解技巧。
“第一是要做到宜少不宜多,即先听双方诉说,多听少说,不急于表态;第二是要做到宜缓不宜急,即不恶化纠纷,不急于追求结果;第三是要做到宜暗不宜明,即遇到当事人情绪激动,先单独谈心,再面对面调解,预防矛盾激化;最后是宜粗不宜细,就是不要对纠纷的形式与发展过程中的每一句话、每一个行为都追究,避免当事人在小事上纠缠不清,斤斤计较,影响调解效果。”杨益平相信,只要掌握好这份调解技巧,大部分矛盾纠纷都能迎刃而解。
他常怀为民之情。基层普法工作任重而道远。为提高群众法治素养,杨益平购置了大量法律相关书籍,在村委会设立“法治图书角”,让村民可以随时学习法律知识。此外,他还组建普法志愿服务队入户普法,当好“法律明白人”队伍的“火车头”。
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固然重要,但用心更重要。在开展反诈、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主题的普法活动之外,杨益平还会不时到村里行动不便的老人家里去串个门、唠唠嗑,倾听他们的需求,了解他们想要知道哪方面的法律知识。
从学到懂再到用,杨益平用实际行动,一步步实现了“法律明白人”这份工作在他心中的价值——“调解只是形式,让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才是‘法律明白人’工作的意义。”
刘乐勇:快乐普法接地气倾情解纷暖人心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昊 黄辉
“打竹板,嗒嗒响,人逢喜事精神爽;依法治国是方略,强县富民有希望”……在江西省乐安县鳌溪镇下大街社区,《法治乐安百业旺》《大手拉小手,普法一起走》等多首普法歌曲为群众所传唱。
这源于乐安爱心志愿者协会创始人、乐安县法润惠民工作站志愿者、“法律明白人”刘乐勇和普法志愿者们的努力,他们带领群众在接地气的普法形式中提升法治观念。
刘乐勇不但热心志愿服务等工作,更积极投身于普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乐安县司法局探索建立“1+2+N”工作模式,“1”即一名法律顾问、“2”即特邀法官和志愿者、“N”即多名“法律明白人”和人民调解员。刘乐勇主动向县司法局争取支持,整合乐安爱心志愿者协会场地、人员等资源优势,成立了法润惠民工作站。
刘乐勇潜心学法,创新“快乐普法”模式,让普法活动变得生动有趣。
线下接地气,刘乐勇运用“1桌4椅1喇叭”流动普法工作模式,组织普法志愿者带着一张便捷式可折叠的小桌子、几把椅子和一个喇叭到群众身边,以游戏、唱歌等多种形式为载体开展法治宣传。
线上聚人气,刘乐勇在多个新媒体平台上开设“法润惠民”账号,制作了一系列轻松幽默、贴近生活的普法小视频,通过情景剧、朗诵、说唱等形式,将复杂的法律条文转化为易于理解和接受的内容。
“我们做的都是一些小事,但对于群众来讲,很可能是解决了大问题。”刘乐勇说,普法志愿者还要集中力量协助社区开展好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
家住某小区的独居老人李某香常与邻里闹矛盾。刘乐勇得知情况后,经常到她家中去拉家常,为她买米买油等生活必需品。时间一久,李某香向刘乐勇道出了心里话——她的健康情况差,子女不在身边,且残障女儿让她操碎了心,情绪长期压抑得不到纾解,这才把坏情绪都发泄在别人身上。刘乐勇又主动找到与李某香矛盾较深的邻居王某谈心,并邀请李某香和王某一起来到法润惠民工作站,通过进一步释法说理,解开了两人之间的矛盾。
“做好基层普法宣传工作,关键靠人、靠队伍。”刘乐勇说,他在法润惠民工作站普法志愿者队伍的基础上,培育出一支心系普法、乐于奉献的“党员+志愿”的“法律明白人”普法团队,使他们成为普法宣传、矛盾纠纷化解的重要法治力量。
在普法志愿者的带动下,20余名群众投入普法志愿服务工作中,队伍年龄层次更加丰富,人员构成更加多元化。他们走进企业、社区、学校,通过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法治文化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群众法律意识,提高了其依法维权能力。
王玲:为妇女儿童撑起“法治蓝天”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董凡超 梁平妮
她和同事们常态化入户排查矛盾纠纷,发现问题及时收集整理,将各种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她把“法治大篷车”开进田间地头,通过深入浅出地讲述“法律故事”,影响带动周围群众学法……她就是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齐村镇“法律明白人”王玲。
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多年,王玲始终秉承“不忘为民初心 牢记尚法使命”宗旨,积极融入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切实做好妇女儿童依法维权的“代言人”和用心服务的“娘家人”。
作为一名“法律明白人”,王玲在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各种矛盾纠纷,其中婚姻家庭纠纷占比较大,家庭暴力等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她在齐村镇创建了“小红伞”妇女儿童维权调解室,成立了一个由“法律明白人”组成的“小红伞”妇女儿童维权志愿服务团,在辖区26个村(社区)建立“小红伞”维权工作站,负责排查收集妇女儿童维权、家庭暴力、赡养抚养等婚姻家庭纠纷信息,组织多方力量进行调处化解。在此基础上,王玲带头建立妇女同胞群,在群里听大家讲真话,说真情,收集信息,随时掌握大家的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做到心中有本“明白账”,张口能说“家庭事”,脱口能讲“夫妻情”。
“那天,我正在工作站里值班,听到了轻轻的敲门声,开门的是村里的中年妇女张某,她戴着口罩,满眼泪花,看到我欲言又止。”王玲回忆起在“小红伞”维权工作站接待第一位当事人时的场景,心痛之情溢于言表。她说,张某摘下口罩露出了红肿的脸,还掀起衣服展示出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痕迹。
王玲了解到,张某的丈夫酒后经常对她施暴,但她一直忍气吞声,觉得很丢人,从不向外人讲。这次实在受不了了,才找到“小红伞”维权工作站把委屈全吐露出来。
“‘小红伞’品牌的首要职责就是当好妇女儿童的‘娘家人’,这事我不能不管!”王玲当即找到张某的丈夫,面对面讲解了反家庭暴力法,严肃告知他家暴轻则会被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重则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王玲的讲解,张某的丈夫意识到家暴的严重性,赶紧向妻子赔礼道歉,再三保证以后绝不再犯。后来,王玲又专门在村里举办了反家庭暴力法讲座,引导更多妇女儿童依法维权。
“工作虽然很繁琐,也很辛苦,但是能为大家解忧纾困,我感到无比自豪。这是我作为一名‘法律明白人’的使命与担当,下一步,我将继续做基层法治的‘播种人’,让法治精神生根发芽、遍地开花,为妇女儿童撑起‘法治蓝天’。”王玲说。
李艳梅:聚焦民生“小事”做好普法工作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杜洋 刘欢
“小陈,你们两口子又来帮忙了。”“李书记和社区一起搞普法活动,我肯定要来。”10月11日晚,在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风景区梨园社区的梨园医院小区内的广场上,78岁的陈大爷热情地向陈明(化名)打招呼。陈明提到的普法活动是梨园社区党委书记、“法律明白人”李艳梅带领社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以及热心居民为小区老人举办的反电信诈骗知识讲座。
来知识讲座帮忙的陈明夫妇租了其所住小区内某居民楼的一楼房屋开早点摊。在居民楼内开早点摊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还占道和产生油烟和噪声,导致陈明夫妇与周边居民产生了纠纷。李艳梅听到此事后找到陈明夫妇,一方面对其进行释法说理,说明早点摊违法扰民的危害;另一方面为夫妇二人找到保安和保洁的工作,按程序帮他们申请了低保。此后,陈明夫妇撤掉了早点摊,矛盾纠纷得以顺利解决。
陈明夫妇后来还自愿加入了社区志愿者团队,帮助社区做些力所能及的事。这让李艳梅意识到,当好“法律明白人”,需要用亲人般的温暖去处理社区工作,时刻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用心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
定期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社区居民的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坚持运用法治方式,用心用力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多年来,李艳梅以实际行动践行着“法律明白人”的职责,让社区居民时刻都能感受到法治温暖。
梨园社区某小区属于老旧小区,修建时没有规划充足的停车位。随着车辆的增加,小区居民间因停车位引发的矛盾日益凸显。
“跟居民说停车难,要按规矩停车,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充分理解并能真正做到的。但是跟居民讲,乱停车会堵住消防通道,而那是每个人的生命通道,这样一来大家就都重视起来了。”李艳梅看到说法有效果,就在该小区组织举办了多次普法讲座,向居民播放因车辆堵塞消防通道引发悲剧的案例视频,以此促使群众自觉有序停车。
在李艳梅、小区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的共同推动下,该小区做好了车牌登记工作,私人设置的地锁也被逐个拆除,居民停车变得井然有序;通过改造增加了一定车位,停车难问题也得到了有效解决。此举获得群众一致好评。
“社区是城市的微小单元,这个微小单元下有成千上万的居民。我们‘法律明白人’只有在件件小事上找准时机和切入点,才能进一步做好全社区的普法工作,真正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从而营造社区良好的法治氛围,为群众提供安全整洁舒适的居住环境。”李艳梅说。
毛建忠:扎根基层当好双语普法“先行者”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董凡超 石飞
“那个阿普又来了,我们赶紧去听一听,有用处!”在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的大山深处活跃着一位“普法阿普”(阿普为彝族语言中群众心目中德高望重者的尊称),他的名字叫毛建忠(彝名莫色布都),是一名宁蒗县司法局普通职工。
宁蒗县属典型山区民族自治县,境内有彝族、汉族、普米族、傈僳族等11个世居民族,彝族人口占总人口的67.1%。20多年来,毛建忠作为一名“法律明白人”,全身心投入彝乡普法教育,探索出了“双语普法模式”。
“请群众吃一顿饭不如给他们上一堂生动的普法课。只有思想改变了,未来才有希望。”毛建忠深知,普法教育不仅仅是口头宣讲,更需要多种形式的传播。2002年,他全程参与彝族禁毒影片《虎日》的拍摄;2010年他担任了彝族电影《布阿诗嘎微》的制片人,并在片中饰演了父亲角色,以案释法,以身普法;2012年,他制作了禁毒抗艾教育经和微电影《死亡线上的记忆》;2013年,他参与策划了禁毒防艾舞台剧《远山的呼唤》;此外,他还创作了彝族传统道德教育经《凉山情韵》。
彝乡多山路,毛建忠送法进乡,村民遇难题,他双语释法,纾困解难。随着网络的普及,毛建忠继续创新手法,拍摄彝汉双语普法短视频46个,用彝族人民耳熟能详的彝族经典来解释法律。
从“四五”普法到“八五”普法,毛建忠始终坚守在基层普法工作的第一线,不仅在宁蒗县普法,还跨越千里到北京、广州、上海等外出务工人员聚集地,以及云南、四川、贵州、广西23个市县的彝族聚居区,用彝汉双语为群众带来了746场主题宣讲,受众人数高达350多万人次。
在毛建忠的牵头下,宁蒗全县上下逐步探索形成运用双语普法的工作模式,建立了30人的县级双语普法工作队,16个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分别建立了双语普法队伍,形成了一支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普法工作队,培养了534名熟悉法律、深受群众信赖的“法律明白人”。同时,宁蒗县制定了双语普法工作方案,健全了业务培训、纠纷调解、考核奖惩等工作运行机制,并按“1+2+2+6+N”模式(即每月开展双语普法直播1场、每月制作2部双语法治文化宣传产品、每月深入基层乡镇和重点区域宣讲2场、每月开展法治业务培训6场次、每月运用双语参与调解矛盾纠纷N场次)开展普法工作。
“普法是我一生的事业,我愿为之奉献一辈子。同时,我也希望通过我的双语普法工作室,尽快培养一支‘永远不走’的基层普法工作队和‘法律明白人’队伍,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毛建忠笃定地说。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ggflfwx/fzgzpfyyfzl/202410/t20241031_5088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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