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法院执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时间:2024-10-29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法官,我是申请执行人郭某的哥哥,我弟弟是聋哑人,现在还卧病在床,你一定要帮帮他……”近日,武清法院执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据悉,申请执行人郭某受雇于被执行人许某,郭某在干活时受伤。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许某赔偿郭某2万余元。但许某履行了3000元后就不再支付赔偿款,郭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某日,郭某弟弟致电法院,称发现了许某踪迹。法官与法警立即赶赴现场,在某工厂内找到了许某。面对法官的释法明理,许某称暂无力支付赔偿款,后续会分期履行。但根据法院查询,许某在账户被司法冻结后,借用他人名下账户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近几月有多笔大额流水。法官揭穿了许某的谎言,许某见拖延无望,干脆拒不履行。法院遂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当场向许某送达拘留决定书,并告知其家属。法官对许某家属释法明理、耐心劝说,家属到法院代其缴纳了全部执行款,许某也表示已深刻认识错误,写下悔过书交予法官。

  由于郭某系聋哑人且卧病在床,翌日,法官便到郭某家中探望,告知其案件执行情况并为其办理了发款及结案手续。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9/id/81366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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