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桥法院“以物抵工”打开腾房案件新思路
时间:2024-10-29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近日,红桥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腾房案件。
据了解,在某商业集团与某教育机构腾房纠纷案中,法院判决教育机构将其所租赁经营场所腾空并恢复原状。但被执行人租用场地2000余平方米,内部隔断装修繁杂,拆除恢复需大量资金投入,其由于长期经营还遗留了大量教育专项物品,搬运处置均十分困难。承租方想自行清腾却苦于无资金解决。出租方已承受了数月租金损失,亦无力垫资腾退,寻找适合存放大量清腾物品的场所也十分困难。
为此执行法官多次勘查现场,积极与双方沟通寻找利益结合点。最终,法官与双方达成“以物抵工”的执行破解思路,即通过承揽相关业务的第三方介入,采取“以腾房物品抵偿腾房所需费用”的方式,化解双方无力清腾的困局。被执行人一方不再需要自行提供腾房去处与支付腾房费用,其授权第三方代为其腾房,房内物品与装修附着物的价值均归该第三人所有,用于冲抵清腾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各方协商明确了“以物抵工”协议的腾房时间、方式等问题后,涉案房屋顺利腾空返还。至此,案件圆满执结。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4499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芳草湖垦区司法局“硬”举措推进“法治体检”活动 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芳草湖垦区司法局“硬”举措推进“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