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12348律师说法:“偷房子”住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么?

时间:2024-10-29 来源:贵州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12348律师:您好,这里是贵州12348,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

  市民李先生:律师您好,我想问个问题?

  12348律师:好的,您请说。

  市民李先生:我是广西人,几年前在贵阳买了房子,当时是用做投资的,所以一直没有实际入住,收房是亲戚帮忙办理的,今年我到贵阳办事,就顺便去看了一眼房屋,结果发现我的亲戚一直住在房子里面,他们并没有告诉我,我要求他们归还我的房子,他们却说需要给时间找房子,也不愿意赔偿我,他们这种偷偷住我的房子的行为需要承担责任吗?

  12348律师: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的亲戚属于无权占有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您可以要求归还房屋,并支付房屋占有期间的使用费用,如若双方协商不了,您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市民李先生:他们在没有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入住我的房子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12348律师:司法实践中,无权占有他人的动产或不动产,一般不作为刑事案件处理,您可以报警要求民警介入组织调解,但是调解不了的情况下还是需要向法院起诉的。

  市民李先生:好的,我知道了,谢谢您的解答。

  12348律师:不客气,那您这边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问题吗?

  市民李先生:没有了,谢谢您。

  12348律师:不客气,祝您生活愉快,再见。

  【12348律师说法】

  问:什么是无权占有?

  答:根据占有是否基于本权而对物进行的占有,也即占有是否具有法律上的原因,可以分为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占有,除有相反证据证明外,推定为有权占有。

  有权占有,主要指基于合同等债的关系而产生的占有,如根据运输或者保管合同,承运人或者保管人对托运或者寄存货物发生的占有,也包括质权人、留置权人。

  无权占有,主要发生在占有人对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占有无正当法律关系,或者原法律关系被撤销或无效时占有人对占有物的占有。在无权占有的情况下,根据占有人的主观状态,可以分为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是否为恶意占有,依占有人取得占有时的具体情况而进行判断。取得时为善意,而后得知自己为无权占有的,自其知道之时起,变为恶意占有人。

  问:无权占有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答:无权占有人需要归还占有物,如若占有物有损坏的,还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相关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二百三十六条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二百三十八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12348律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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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sft.guizhou.gov.cn/jdhy_97/hygq/202410/t20241025_859829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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