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调解+听证+监督”工作法

时间:2024-10-29 来源:贵州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当前,毕节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土地征收、移民搬迁等活动引发的行政争议较多,呈现出矛盾纠纷多、化解难度大的特点,毕节市司法局探索形成“调解+听证+监督”工作法,通过快速高效、公开透明、实质有力的化解行政争议,提升群众选择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意愿,节约了群众诉讼成本和司法资源。今年上半年,全市行政复议案件数首次超过行政诉讼案件数,新收行政诉讼案件首次实现明显下降,同比下降23.97%。

  

  市司法局到织金县中寨镇政府开展现场听证

  一、坚持调解优先,推动争议高效快速化解。

  一是强化案前和解。制定《毕节市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工作规定(试行)》,明确复议机构在收到复议申请后要根据不同情形推行案前调解,对明显不符合受理条件或行政行为明显合法的情形,通过释法说理引导申请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发现行政行为存在明显违法或不当情形,及时通报行政机关并建议自行纠正。

  二是推进基层调解。在全市276个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咨询服务点,就近为群众提供复议咨询引导和调解服务,推动将行政争议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黔西市金碧司法所复议咨询服务点工作人员正在进行复议咨询引导

  三是加强专门调解。在市县两级司法局成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成立化解员库和社会调解员库,将专业性、行业性较强或涉及复议案件推送化解中心明确化解员及社会调解员开展专业性化解,增强化解合力。

  二、全面加强听证,推动争议公开透明化解。

  一是全面加大公开听证力度。坚持“应听证尽听证”的原则,公开发布听证公告,邀请人大代表、群众代表等参加旁听,公开透明审理案件。市政府行政复议听证率达54.84%,通过面对面沟通交流,把事实讲清楚,把道理讲明白,促成申请人当场撤回复议申请或行政机关自行纠正行政行为。

  二是推进实地听证。对土地纠纷类涉群体性案件,复议机构直接到乡镇(街道)、村(社区)等现场开展听证,最大限度便利群众。邀请村民全面参与听证,充分听取意见,全面查清案件事实,统筹调委会、司法所力量开展现场化解。在2023年举行的纳雍县姑开乡土地征收确权系列案件现场听证会中,经多方现场听证并组织调解达成合意。

  

  市司法局到纳雍县通过现场听证会进行调解

  三是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听证。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听证纳入法治建设考核内容,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听证常态化,助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强化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今年以来,全市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参加听证率达71.5%。

  三、注重监督指导,推动争议实质有力化解。

  一是推动形成监督合力。建立毕节市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配合机制,将复议审理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推送行政执法监督办公室,经监督机构审查符合纠错条件的,先期下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或决定书,督促行政机关及时改正原行政行为并要求举一反三整改提升。

  

  在市司法局规范化听证室开展听证会,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

  二是强化类案监督指导。制定《毕节市行政复议监督指导制度(试行)》,专章规定自查自纠提示制度、复议文书抄告制度、通报反馈制度等监督指导制度,对问题较为突出的行政机关或行业领域,通过制发复议意见书、通报、座谈等方式推进整改提升,实现“纠正一案,规范一片”。

  三是强化错案问责追责。制定《毕节市行政错案问责追责办法》,在全省率先建立行政错案问责追责机制,对行政复议纠错案件开展责任溯源倒查,通过通报批评、约谈、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等方式对有关人员开展责任追究,倒逼依法行政能力提升。


原文链接:https://sft.guizhou.gov.cn/xwzx_97/sxdt/202410/t20241025_8597913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