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民申15164号

时间:2024-10-24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民申15164号

  陈泯任、黎建宏:

  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韩北水与被申请人陈泯任、黎建宏债权人代位析产纠纷一案,现已审查终结。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民申1516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指令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原文链接:https://www.gdcourts.gov.cn/sfgk/splcgk/gongshixinxi/caipanwenshugonggao/content/post_184282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