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民终4558号公告
时间:2024-10-24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民终4558号
莱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吉通实业有限公司因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宝能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宝新置地集团有限公司、姚振华、莱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姚建辉、深圳宝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粤03民初178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提起上诉。因你方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粤民终4558号以下材料:1.应诉通知书。本案合议庭成员由焦小丁、徐玉宝、高静组成,审判长由焦小丁担任,书记员由毕晓蕾担任。2.书面审理通知书。本案拟根据当事人提交的上诉状、答辩状等书面材料及一审案卷材料等进行书面审理,不再组织二审开庭或法庭调查。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向莱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四日
原文链接:https://www.gdcourts.gov.cn/sfgk/splcgk/gongshixinxi/caipanwenshugonggao/content/post_184284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2023)粤民终6238号 (2023)粤民终62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