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人民法院)罪犯宋永锋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时间:2024-10-24 来源:江苏法院网 作者:佚名

   罪犯被告人宋永锋,男,1972 年 3 月 26 日生,公民身份号码 320822197203260311,汉族,高中文化,江苏珂玛士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户籍所在地江苏省灌南县汤沟镇 下窑村九组 31 号,住江苏省灌南县三口镇三口工业园区宿 舍楼。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被灌南县 公安局取保候审。

   2024 年 7 月 23 日本院作出了(2024)苏 0724 刑初 235 号刑事判决,判处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现该判决已生效。交付执行中,灌南县看守所以高血压为由, 未予收押。2024 年 10 月 9 日,罪犯宋永锋以其患有高血压 三级等疾病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公示期限: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5日。

  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限内提供书面意见至灌南法院刑庭,联系人寇 健 83968070。

  


原文链接:http://www.jsfy.gov.cn/article/10140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