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管道漏水起纠纷 法官上门调解促和谐

时间:2024-10-24 来源: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这么热的天气,法官能来现场调解,解决了我们的烦心事,真的太感谢!”家住潼南某小区的业主周某和何某不断对法官表示感谢。近日,一起因管道漏水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经潼南法院法官现场调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周某与何某系某小区楼上楼下邻居。2024年6月13日,四楼何某家中的自来水管破裂漏水,导致三楼周某家的地板、墙面、衣柜等多处受损。同时,漏水还导致电路受损,房屋断电,周某不得不在外租房居住。之后,双方多次协商,均未就赔偿数额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周某遂诉至潼南法院,要求何某赔偿房屋维修损失及租房损失,并要求对房屋维修费用进行鉴定。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如按照一般程序进行司法鉴定,不仅耗时耗力,而且有矛盾升级的可能,不利于邻里和谐。于是,法官决定先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对于房屋维修费用的问题各执一词,但都无法提供有效依据,也不同意让步。眼见调解陷入僵局,法官首先从邻里关系入手,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缓和了当事人的情绪,然后针对双方对维修费用的异议,建议双方分别联系装修专业人员到现场查看,根据专业人员的意见,双方再行协商,如确实协商不成,则进行司法鉴定。双方一致认可法官的建议。

  

  

  为彻底化解双方纠纷,法官便与当事人及各自联系的装修人员一起赶到现场,查看房屋受损范围及程度。结合装修人员分别提出的维修意见及费用金额情况,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由何某赔偿周某各项损失共计17000元,其余请求周某自愿放弃,何某当场支付10000元,其余部分分期支付。何某向周某支付款项后,双方握手言和。

  这起邻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是潼南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如我在诉司法理念的生动体现。下一步,潼南法院将继续把群众满意度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原文链接:http://cqgy.cqfygzfw.gov.cn/article/detail/2024/09/id/81386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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