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报】化解矛盾纠纷 实现案结事了

时间:2024-10-24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近日,河东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刑事诉讼的有机结合,成功调解多起案件,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被告人张某某故意伤害一案中,其因琐事在公交车上将被害人踢踹至重伤二级。被害人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医药费、治疗费及营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二十余万元。河东法院将案件委托至河东区诉前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经过承办法官和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最终促成双方就附带民事部分达成人民调解协议,被告人张某某的家属一次性赔偿被害人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十八万元。家属及时将钱款一次性给付到位,此举不仅免去了被害人的诉累,还因其谅解而对被告人从宽处罚,实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在另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被告人庞某因交通事故致被害人陈某死亡,被害人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面对双方赔偿金额的分歧,承办法官充分发挥调解作用,一方面向被害人家属释明赔偿原则和标准,另一方面做通被告人及其家属的思想工作,并协调保险公司尽快赔付。经过多次协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害人家属一次性收到赔偿款,并对被告人表示谅解。这一调解结果不仅化解了双方矛盾,还为被告人在刑事责任部分争取到了从宽处罚的机会。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5037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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