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报】手机遗落游戏厅 失而复得被“刷机” 拾得遗失物未妥善保管需担责
时间:2024-10-24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遗失物品的情况。拾得人返还手机,却将手机“刷机”,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呢?近日,津南区人民法院发布这样一起典型案例。
原告及家属在某游戏厅内游玩,将手机遗忘在游戏机台面上,待返回寻找时,发现手机已丢失。报警后,经民警调取监控发现,案涉手机由被告拿走。民警与被告联系,被告当晚即将案涉手机及时上交公安机关。原告领到手机后,发现手机已经被刷机、恢复出厂设置,因丢失重要数据,故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4000余元(购买手机原始价格)。被告认为自己并非偷窃,仅仅是捡到物品,且将捡到的物品及时交还公安机关,原告的手机也失而复得,因此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或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损毁、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尽管被告已将拾得的遗失物送交给公安机关,但其恢复出厂设置的行为具有损毁手机的主观故意,故被告应当就拾得的手机修复(数据恢复)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手机在遗失时已经使用2年,市场价值已有较大贬损,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赔偿原告1500元。
法官提醒,“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亦是民法典规定的法律义务。拾得遗失物一定要妥善保管,因一时贪念进行数据操作或占为己有,很可能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5044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人民法院报】西藏自治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姜杰受贿案一审宣判 【人民法院报】西藏自治区政协原党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