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无纸化会议系统运维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时间:2024-10-24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徽省司法厅无纸化会议系统运维项目;

  2.项目类型:服务类;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万元;

  5.最高限价:5万元;

  6.采购需求:处理由本项目软件故障引起的操作失灵、数据混乱等故障,相关技术人员每周驻点5个工作日,保证产品正常运行。根据需要提供软件更新升级服务,告知用户新版本信息,提供升级版本并协助客户实施,尽快消除系统中潜在的问题。每个月月底定期对服务器、系统、终端设备等进行常规维护。提供技术咨询,包括软件的安装及使用中有关本项目软件功能及使用问题的疑难解答。满足用户业务管理需求,提供系统修改完善和升级服务(重大修改用户签报申请)。依据用户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对系统后台基础数据进行变更维护。保障无纸化会议系统(服务端、移动端)正常运转,配合进行数据备份巡检及数据恢复工作,配合进行网络安全演练及测评工作,为省司法厅办公室的管理要求提供系统优化和升级服务,根据需要提供信息维护服务等。

  二、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熟悉所投包无纸化会议系统业务需求及常见问题服务内容,具备系统修改完善及升级能力。

  三、投标材料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1日上午12点00分前,将投标材料递交或邮寄至省司法厅1605办公室,逾期不予接收。

  2.规定数量约定:

  (1)有效供应商满足3家,符合规定数量;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2家或者通过初审的供应商2家的,经供应商和采购人确认可继续进行的,视为符合规定数量;

  (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1家或者通过初审的供应商1家的,经供应商和采购人确认可继续进行的,视为符合规定数量。

  四、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企业简介;

  2.供应商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法人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无不良信用记录说明等有关资料复印件及综合评分资料、报价资料,打印盖章装订成册;

  3.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密封送达。

  五、评分标准

  类别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技术分
(70分)

  技术方案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且内容详尽,配置合理,方案可行性强的,供应商熟悉所投包无纸化会议系统业务需求及常见问题服务内容,得70分;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且较为完善,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得60分;方案对磋商文件的响应性一般、方案内容较为一般的,得50分;较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0-70分

  价格分
(3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安徽省司法厅;

  2.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100号;

  3.联系电话:0551-65982313。

  

  

  安徽省司法厅

  2024年10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tzgg/575567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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