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免去曙艳等55人公证员职务的决定

时间:2024-10-24 来源:司法部 作者:佚名

  

  

  内蒙古、江苏、安徽、新疆等省(区)司法厅:

  你们关于报请免去曙艳等55人公证员职务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2号)的规定,决定免去以下55人公证员职务:

  内蒙古自治区

  曙艳韩琳

  江苏省

  王继唐周庆吴倩苗馨艺朱泓

  安徽省

  杨亚会陆必旺周建忠张宽余夏咏梅闫强

  朱振宇顾明时晓萍袁鹤张洪李桢

  王容峰李伟孙长晋康永敏袁向阳李德兵

  常铃钰彭程汪静程先敏周传喜周勋富

  周璇隋申云王锦华马晓勤鲁平源邢敦秀

  赵成怀金晓峰张娟李夏培徐云刘勇

  韩道发方啟敏陈孝夫王乐生汪伟力童李平

  熊伟马立兵谢申桂石宣出冯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依沙来提·阿不拉

  司法部

  2024年10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zwxxgk/fdzdgknr/fdzdgknrtzwj/202410/t20241022_50814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