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知名法治品牌巡礼 · 检察篇 | “宝莲·灯”是什么灯?
品牌涵义
“宝莲·灯”
01 创建阵地 打造平台 2021年6月,“宝莲·灯”未检团队推动创建达州首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基地集司法办案、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于一体,充分运用“场景+数字化”“参观+实践体验”等模式,融入涉未成年人案件典型案例、涉未成年人法律法规等内容,常态化开展法治教育。基地建成以来,先后有40余批次、数千名青少年学生到基地接受学习教育。 创建全市首个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救助中心。在“宝莲·灯”未检团队的推动下,该中心被打造成集未成年被害人案件询问、证据提取、医疗检查、心理疏导等功能为一体的专用场所,并联合公安、法院、妇联等部门建立“一站式”询问、救助机制,有效避免了因询问方式不当导致取证质量不高、放纵犯罪,或者反复询问造成未成年受害人二次伤害等问题。针对家庭条件差、案件犯罪嫌疑人无赔偿能力的情况,该团队通过申请司法救助、联系其他相关部门对未成年被害人启动全方位救助。 “宝莲·灯”未检团队还创建了达州首个驻社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站。该团队将检察工作触角延伸到基层,打通未成年人保护“最后一公里”,实现“宝莲·灯”未检品牌与基层社会治理品牌深度融合,打造“未检+社区”的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治理样本。目前,团队已收到社区报送的涉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线索5条,与妇联、团委、社区、公安、民政等部门沟通合作,妥善解决了3起困难家庭未成年人的问题。 02 强化宣教 精准帮教 配齐配强法治宣传队伍。组建以“宝莲·灯”未检团队牵头的“1+N”法治宣传队伍,将开江县检察院现有的17名员额检察官全部纳入。目前,17名员额检察官受聘为36所中小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其中,检察长带头到中小学开展法治课堂,精耕法治教育“责任田”。与县妇联、县教育局和县志愿者协会等相关机构加强协作配合,吸纳法治宣传人员52名,共画法治教育“同心圆”。组建由院团支部牵头、26名青年干警参与的法治宣讲队伍,培育法治教育“生力军”。 做深做细法治宣传教育。“宝莲·灯”未检团队以真实案例为脚本,根据“校园欺凌”“新型毒品犯罪”“未成年人被性侵”等社会关注点,制作系列动漫、视频30余条,并发送到全县46所中小学播放,实现校园防范性侵教育全覆盖。该团队参与创作的《毒糟噩梦》视频,在川渝万达开地区首届禁毒微视频大赛中荣获一等奖。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多,且易遭受侵害等问题,该团队开展“法治进乡村”活动64场,提升留守儿童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除授课、座谈、主题班会外,该团队还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庭审观摩、普法情景剧等,组织未成年人近距离、全方位接受法治宣传教育。近年来,“宝莲·灯”未检团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百余场,受教育未成年人4万人次以上。 个性化精准实施帮教。针对涉罪未成年人,“宝莲·灯”未检团队坚持每案开展社会调查,做到摸清个人心志、摸清成长经历、摸清日常行为规范、摸清犯罪主要原因,为开展个性化帮教提供依据。该团队建立“检察+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家校”模式,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制定个性化跟踪帮教方案,有针对性地设置考察帮教条件,通过心理干预、家庭教育指导、社会观护、组织参加公益劳动、复学就业等方式开展精准帮教,其中,平均每案引入社会力量超过1.4次。近三年来,对64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130次,帮助其脱离犯罪土壤。依法相对不起诉或附条件不起诉45人,36人顺利回归社会,其中,3人考上大学。 03 多元联动 履职尽责 多元融合,综合履职。近三年来,“宝莲·灯”未检团队牵头做实涉未刑事检察,对2起校园欺凌案件、30余起性侵案件从严从重打击,抗诉成功一起量刑畸轻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一被告人从有期徒刑6年被改判为10年8个月,一被告人从有期徒刑5年被改判为8年;做细涉未民事行政检察,对9起涉未成年人案件依法支持起诉,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做实涉未公益诉讼检察,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6份,督促有关部门积极整改到位结案。 多元联动,综合保护。“宝莲·灯”未检团队牵头完善内外综合救助线索移送机制,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的司法线索及时移送控申部门,发现符合社会救助的及时移送至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推动多元救助,协调教育、妇联等部门为被害人提供多元综合保护和救助,为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5万余元,并建立“救助+回访”长效工作机制,开展心理疏导、身体康复40余人(次),协调帮助10人解决就学就业问题。 多元聚力,综合治理。开江县检察院联合开江县民政局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双引擎”联动机制,合力加强监护干预、协同开展关爱帮扶;会同县教育局建立信息共享、案件定期通报、联合检查等机制,并将“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考评;与公安、市场监管、文旅等部门一同对宾馆、娱乐场所和校园周边环境开展检查,及时消除监管漏洞;牵头制定《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与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对接实施办法》,形成覆盖全县13个乡镇(街道)、163个村(社区)的“未检+网格化”保护模式;依托网格化管理平台,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附条件不起诉、取保候审、被处非监禁刑的涉案未成年人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充分利用社区网格员的力量,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宝莲·灯”微光已初显,下一步,开江县检察院将持续擦亮“宝莲·灯”未检品牌,以司法之光照亮未成年人成长路。
构筑未成年人保护“前哨站”
当好未成年人法治“启蒙师”
织密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网”
原文链接:http://www.sc.jcy.gov.cn//jcfc/202410/t20241022_669391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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