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快报】庭前沟通显奇效 当庭撤诉止纠纷
时间:2024-10-21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作者:佚名
近日,阿荣旗人民法院霍尔奇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一起买卖纠纷,促使双方在庭前达成调解,并当场履行给付义务,纠纷得以快速高效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0年3月20日起,刘某陆续从郭某经营的兽药店处赊欠饲料,共计欠款4780元,经郭某多次催要刘某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郭某逐将刘某诉至法院,要求给付货款。
调解初期,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难以平心静气地进行沟通。郭某认为刘某迟迟未给付货款,给自己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要求刘某不仅给付货款还要支付利息。而刘某认为自己又不是故意抵赖,只是因为手头紧张,一时拿不出货款。为妥善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崔亮耐心劝导,法理、情理双管齐下,释法明理,缓和双方的对立情绪,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最终双方在互谅互让情况下达成一致意见,刘某当场支付货款,郭某申请撤回起诉。至此该起纠纷得以在庭前圆满化解,实现矛盾化解和案款履行到位的双重法治效果。
判决不是案件的终点,化解矛盾才是目的。阿荣旗人民法院霍尔奇法庭始终坚持诉前、诉中、诉后各种环节同步进行,引导当事人思想上从“要我履行”转化为“我要履行”,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诉累。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4915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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