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雪执行“不打烊”,以牛抵债解纠纷

时间:2024-10-22 来源: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以物抵债”是强制执行程序中财产变价的重要手段,能最大限度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近日,天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办理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通过灵活采取执行措施,最终部分款项以“以牛抵债”的方式,使得案件得以圆满执结。这不仅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展现了执行工作的智慧与温情。

  案件背景

  落某与日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诉至天峻县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后,其女更某由原告落某抚养,被告日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50元,至18周岁为止(从2011年1月起开始支付,于每年7月1日之前付清900元,12月30日之前付清900元)。然而,日某一直未履行这一法定义务,更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迅速行动,多次电话联系日某,但日某的电话始终处于无法接通状态。为了深入了解情况,执行干警多次驱车前往日某所在的村委会及其家中。通过与日某的母亲沟通,得知日某已再婚,因家庭经济状况较差外出务工,且因市场行情不佳,家中饲养的几头牛一直未能出售。执行局干警积极协调双方当事人,提出“以物抵债”的偿还方式,经执行干警多次现场查看、督促,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成功化解当事人之间的分歧。

  为确保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得到及时实现,执行局干警决定冒雪前往日某家中进行现场交付。执行路上,大雪纷飞,道路湿滑,经过2个多小时的艰难跋涉,终于到达了日某家牛所在的草场。在山上,执行法官详细解释了执行和解的内容,并现场监督了牛的交付过程。

  

  日某父亲对法院的执行工作表示了充分的理解和感谢,他感慨地说:“谢谢你们这么冷的天还专程跑过来,解决了这个大难题。”落某也激动地表示:“谢谢你们,我终于可以拿到女儿的抚养费了。”

  “以牛抵债”的执行方式,不仅提高了执行效率,还使得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尽快实现。同时,也充分体现了法院对被执行人的理解与关怀,让强制执行不失温情。

  

  

  


原文链接:http://qhgy.qhfy.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527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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