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世富 一位91岁老人的“战争与和平”
原定于早上9点开始的采访,早上8点半时,本刊记者就接到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同志打来的电话:“邹老听说记者来采访,一大早便让我们把他接到了院里。”我心里庆幸之余更感到敬佩,庆幸的是我住的地方离云南高院只有5分钟的路程,敬佩的是这位老人认真的精神。
在云南高院老干部局,记者见到了这位91岁的老人——邹世富,和蔼可亲是邹老给人的第一印象。为了这次采访,老人手里还拿着事先准备好的手写材料和两个笔记本。
虽然邹老已是91岁的高龄,但在交谈过程中依旧精神矍铄,思维敏捷,许多事情都记得非常清楚,基本不用看手中的材料。
“我出生于1933年,经历过黑水剿匪战斗、对越自卫反击战……曾担任云南高院民事审判庭滇南片合议庭负责人、政治部主任……”一个个跨时代的波澜壮阔的人生故事就此展开。
“今天的胜利成果来之不易”
1933年11月28日,邹老出生于四川省金堂县莲花墩村(现为长乐村)的一个农民家庭,共有八个兄妹。邹老刚满17周岁时,便报名参军,成为当时村里第一个报名参军的人。
“我从家乡到罗江县的解放军部队驻地,走了整整3天,当时天还下着雨。”回忆起当时参军入伍的场景,邹老眼中满是光芒。
1952年,邹老所在的部队奉命前往四川省黑水地区剿匪。黑水地区位于四川省西北部的黑水河中上游,纵横200余公里,属于川西高原,海拔在3000米以上,是藏族、羌族聚居区。该地区多为原始森林,地形复杂,交通不便。当时这里聚集着一股3000余人的土匪。
从都江堰到黑水地区,一个背包、一支步枪、一百发子弹、一袋干粮、一个军用水壶,这些便是一名单兵的“标配”。
“我当时个子小,在团机炮连当通讯员。连长傅殿仕一直很照顾我,爬山时还帮我背着枪。”回忆起当时的场景,战友的温暖举动依旧让邹老记忆犹新。
“剿匪战斗非常激烈,土匪会时不时地打冷枪,对部队进行骚扰。”据邹老回忆,在黑水剿匪战斗中,一个炮弹在邹老身边不远处炸响。“当时炮弹爆炸后,一位叫杨万堂的山东战友,因为个子高大,替我挡住了弹片,我才幸免于难,而他则当场牺牲。”说到这,邹老有些哽咽。
“我所在的机炮连牺牲了三名战友,其中有一位姓韩,原来在警卫连任连长。因为对炮很有研究,在临近战斗打响时,上级把他调到机炮连任连长,牺牲时他才三十多岁。我是幸存者,和平来之不易!”邹老回忆道。
1953年3月,部队驻扎在黑水地区,不满二十岁的邹老在煤油灯下连夜写下了入党申请书:“我这个人好学上进、不甘落后,通过战斗生活的锻炼和党组织的培养,我对党有了一定的认识。想到今后有希望成为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我激动得睡不着觉……”1953年4月,邹老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因在剿匪期间表现良好,由全连举手表决通过,邹老与其他部分战友一起步行4天走到当时的灌县(现为都江堰市),乘坐解放牌大卡车到成都参加“四川军区首届功模代表大会”。
入党之后,邹老开始担任三班副班长。当时三班被派去守一座卡子桥,这是黑水地区通往军分区的必经之路。这座桥距离连部约5公里,两边是高山,中间是一条河。
“晚上除了河水的声音,就是野兽的声音。我们三班9名战士在这里驻扎半年,除了要完成守桥任务外,还要积极开荒种菜。”邹老回忆。
1956年1月至1959年4月底,邹老作为全军工农骨干,被选派到学校培养深造。他先后前往泸州军政干部学校、南充公安部队第一预备学校、武汉市武警部队第二干部学校学习。在武汉学习期间,邹老被表彰为“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
1959年5月,邹老怀着奉献边疆的情怀离开学校,奔赴云南,被分配到当时的武警云南总队机关训练科。1979年,对越自卫反击战打响,邹老所在的师直政科负责师直属部队的政治工作。为了更好地完成任务,邹老和科里的同志们不分白天黑夜,往返于前线和后方,给同志们做战时政治工作。同时,邹老还奉命前往工兵营了解排雷情况,以及参与运送烈士遗体等工作。
“敌人不仅将雷区布在了公路主干道上,还布在了道路两旁。我们的战士刚开始排雷的时候,当发现道路上有雷区时,就选择从道路两旁前进,结果还是走进了雷区。后来,我们才发现了这个规律。”邹老回忆。
战斗结束后,邹老被荣记三等功。“我还参与修建烈士陵园的工作,我有很多战友都长眠在那里。我现在还经常会去‘看望’他们。”说到这,邹老哽咽道:“每当想起这些为国家付出年轻生命的战友,我都觉得,我们这些幸存者一定要建设好我们的国家!我们今天的胜利成果来之不易,要倍加珍惜!”
“政治部是我们的干部之家”
1982年3月15日,邹老结束了31年的军旅生涯,转业到云南高院工作,担任民事审判庭滇南片合议庭负责人。
“那个年代,法院的办案车辆很少,法官走路或者坐长途客车下乡办案是普遍现象。”邹老回忆,“那时候,道路不平整,坐车十分颠簸。我们合议庭有一名法官叫周林妹,是上海人,经常晕车。每次坐车出去办案时,她都会吐,大家都很心疼”。
1991年,邹老被任命为云南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如何做好政治工作、当好法官的‘贴心人’,是我们政工干部应该思考的问题。”当时,政治部兼管离退休老干部、机关党委、工会、机关保卫等方面工作,为提高效率、做好工作,邹老一直在琢磨新的工作思路。
1992年,邹老在学习了邓小平同志的南巡重要讲话精神之后,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带领政治部的同志,总结出新时期法院政治工作要坚持“三个有利于”、处理好“三个关系”、做好“四个服务”的新方法。
“‘三个有利于’是指要有利于调动干警的积极性、有利于保持干警的思想稳定、有利于增强干警之间的团结;‘三个关系’是指要处理好抓本院机关与抓全省法院系统的关系、完成日常事务性工作与完成重点工作的关系、继承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与改革创新的关系;‘四个服务’是指为审判工作服务、为机关干警服务、为离退休老同志服务、为下级法院服务。”邹老介绍。
当时云南高院的办公地址位于昆明市华山南路。每天早上,邹老总是提前到达单位,给同志们作表率。每逢过节,邹老总会骑着自行车去政治部同志的家中家访,看望他们的家人。当时,云南高院有两位干部被派到地州工作,无暇照顾家庭,邹老便将两位干部的家庭作为自己的联系点。在一位干部的儿子住院期间、另外一位干部的岳父病故之后,邹老都积极提供帮助。这些举措让两位下派干部非常感动。
在邹老担任政治部主任期间,政治部有一个不成文的做法,即凡是下级法院的干警和家属在昆明生病住院的,只要政治部知道,都要派人去看望。每次前往中、基层法院调研时,邹老都会代表云南高院慰问已经退休的老法官,邀请他们到法院坐坐,听听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
“这些方式可以加强同事之间的沟通。”邹老笑着说。
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当时,云南法院系统的干警常说:“云南高院政治部是我们的‘干部之家’。”
“那些年,云南法院的办案任务较重,条件也很艰苦,法官们很不容易,但大家的精神面貌很好。与我们那时候相比,法院现在的条件好太多了。”邹老感慨道。
1989年11月,云南省德钦县受灾。邹老受云南高院党组指派,前往当地慰问法院干警。“那时,我们本来准备停留两天,结果在第二天吃晚饭时,天气突然变化。当地法院的同志告诉我,必须立即离开德钦,否则大雪封山后,少则一个月,多则几个月都出不去。”邹老回忆。于是,他们便立即启程。返程的路上,雪越下越大,几乎很难看清前方的道路。经过艰难前行,最终,邹老一行成功在大雪封山前赶到了安全的地方。
“这次翻越白茫雪山的经历,让我进一步了解到基层工作的不容易,更感受到基层同志们的敬业精神。”邹老说,这件事使他更加坚定了进一步做好服务工作的决心。
在工作中,邹老十分注重先进典型的选树工作。“记得当时我们了解到丽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元甲工作成绩十分突出,就赶紧前往当地进行调查,核实相关情况。”邹老表示,“调查结束后,我们立刻向云南高院党组汇报。院党组经研究同意后,正式向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推荐”。
最终,赵元甲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这是云南法院系统首位获得这一荣誉的法官,云南高院和中共丽江地委在丽江联合举行了隆重的表彰大会。”邹老说。
谈起多年来从事法院工作的体会,邹老分享了三点感受:“一是遇事要用心思考、勇于担当,绝不随声附和、敷衍应付;二是政治部的领导要带头工作、遵守规矩,绝不能搞特殊;三是要把关心爱护同志作为一项重要职责,不断让大家感受到温暖,提升大家的工作积极性。”
“作为一名老党员,人虽然
退休了,但心不能退休”
1994年退休至今,邹老先后担任云南高院离休干部党支部支委、副书记、支部书记等职务,并两次被云南高院返聘,到云南省督导组工作。
“支部工作,主要是发挥好支部对党员的凝聚作用和关怀激励机制。”邹老说,“作为一名老党员,人虽然退休了,但心不能退休。共产党员不能忘记自己对党的承诺”。
作为一名老党员,谈起自己担任党支部书记的工作体会,邹老颇为自豪:“我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优势:一是我在退休前多次担任基层党组织工作负责人,熟悉基层党组织工作;二是我在政治部工作多年,对机关干部和老干部工作比较熟悉;三是我记性好,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在邹老看来,党支部的政治理论学习是一项常规工作。为此,邹老经常带领支部成员积极开展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邹老还自掏腰包为大家购买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及重要文件汇编,积极为大家的政治理论学习提供方便。
做好离休老干部的服务是邹老的另一项重要工作。他经常随身带着一个小本子,上面记录着当时几乎所有离休老干部的情况。在每次了解到离休老干部的新情况后,他都会在本子上完善信息,并牢记于心。谁家的子女情况如何、电话号码是多少、何时离退休……他都记得清清楚楚。
“那时,离休干部党支部的同志主要居住在法苑小区、新闻南路宿舍两个片区。这里一共有9个公交车站,大概40分钟的公交车路程。”谈起当时的情况,邹老记忆犹新。那时,邹老经常会打电话问候离休老干部。如果哪位老干部家中有事,只要一个电话,不论天气怎样,邹老都会坐上公交车赶去看望。
“我们离休干部党支部还积极引入相互关爱活动机制,以党小组为单位,组成了四个关爱活动小组。如果哪位党员个人和家庭有困难,关爱小组便会帮助解决。如果关爱小组解决不了,就会再向上一级党组织反映。同时,我们党支部还鼓励、支持老同志发挥熟悉法律的优势,积极服务社会。”邹老笑着说。
在担任云南高院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期间,邹老通过调研,先后提出60多条意见建议。“既要敢于提意见,也要善于提意见。要坚持实事求是,善于从单位全局和对老干部负责的角度思考问题。”邹老认为,“做老干部工作既是一种奉献,更是一种幸福。我得到的回报比付出多得多”。
由于工作突出,2011年以来,云南高院离休干部党支部连续四年被云南高院表彰为“先进党支部”;2015年1月9日,云南高院离休干部党支部被云南省委组织部表彰为“全省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
在做好支部工作的同时,2004年12月到2009年12月,邹老还担任了法苑小区首届业主委员会主任。
“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千头万绪。”那时,邹老经常走家串户征求意见。他根据业主意见,先后改建了小区大门、新建休闲庭院等。针对小区管理问题,他带头细化了一批管理规定,推动小区管理规范有序。在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期间,邹老被云南省物业协会表彰为“优秀业主委员会主任”;法苑小区被昆明市人民政府命名为“园林小区”。
退休后的邹老坚持锻炼身体,养成规律生活的习惯。谈及自己的家庭,邹老欣慰地说:“我的子女们都学有所成、追求进步,家庭成员和睦相处、彼此关爱,是一个和谐幸福之家。”
“我出生在农村,是农民的后代,我的成长进步是党培养教育的结果。现在的生活比过去好太多了,我倍感幸运、幸福。”邹老说,“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回望自己走过的一路,不禁感叹法治的长足发展。现在的条件越来越好,希望新时代的干警们能够继续勇担重任,守护公平正义,创造属于自己的时代华章”。
采访结束闲聊时,云南高院的同志说:“邹老现在还会经常给我们打电话,关心我们的生活。”此时,邹老骄傲地说:“我现在都记得他们的电话号码,还背得出来,我都不用记在手机上。”
原文链接:https://fy.yngy.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492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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