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起纠纷,诉前调解化矛盾
时间:2024-10-21
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花山法院在诉前调解阶段成功化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建材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一批价值40万元的货物。然而,在交货后,乙公司以货物质量存在问题为由,拒绝支付剩余货款 20 万元。甲公司多次催讨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了解到双方的情况后,调解员分别与双方进行了深入沟通,充分了解双方的诉求和争议焦点。甲公司坚称货物质量符合合同约定,乙公司则表示部分货物存在瑕疵影响了销售。调解员认真分析了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并向双方阐明了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从维护商业合作关系、降低诉讼成本等方面进行了耐心劝导。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
本起买卖合同纠纷的成功调解,不仅为双方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避免了漫长的诉讼程序,还有效维护了双方的商业信誉和合作关系。诉前调解作为一种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式,正逐渐成为解决买卖合同纠纷的重要途径。它能够在法律的框架内,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以平和的方式化解矛盾,实现双赢的局面。
原文链接:http://ah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5272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拖欠劳务工资款,司法拘留不手软 拖欠劳务工资款,司法拘留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