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 优环境建体系化解劳动纠纷

时间:2024-10-22 来源: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自2023年挂牌设立裁审衔接工作室以来,坚持“平台共享、机制共建”的工作思路,不断在畅通裁审衔接上下功夫,在有效提升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质效的同时,从“裁审止争”向“源头化解”转变,一年来调解劳动争议案(事)件62件,取得了案结事了的良好基层治理成效。

      打造“裁审”沟通协调体系。在积极推进“人民法院+劳动仲裁”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中,兴山区人民法院整合办案资源,确定专人负责劳动争议信息收集、数据统计和沟通衔接,实现工作信息共享。并建立日常裁审信息交流制度,遇到疑难复杂、重大敏感案件及时沟通,统一案件裁审标准,提高工作效率。

      构建“法院+N”多元调解体系。在完善工会调解、劳动仲裁、行业调解等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中,通过联合培训、庭审观摩、庭审互评等方式,共同打造“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多元调解、诉讼断后、救助兜底”局面。积极探索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新机制、新路径,实现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从“碎片化”转向“全链条”的良好发展。

      培育“和谐”劳动雇佣体系。为进一步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坚持“调解+和解”。对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适宜调解的纠纷,先行通过诉前调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将调解贯穿案件处理全流程。同时,依托辖区“法官工作室”,把涉诉企业作为常态化法律“巡诊”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地提供好精准化司法服务。

  文章出处:黑龙江日报    


原文链接: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40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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