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法院审理一起新型网络犯罪案件 【今晚报】发送文件植入木马 被追究刑事责任

时间:2024-10-21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如今,网络在人们的工作生活中无处不在,找工作、找房子、卖二手车、搬家、家政、购物,五花八门的事项,通过网络平台都可以轻松办理。殊不知,不法分子在暗处已经瞄准“商机”。近日,和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新型网络犯罪案件。

  被告人罗某得知,向他人计算机植入木马病毒可以获利,便与被告人龚某预谋,发展被告人吴某、郑某等人为下线,利用网络招募“推毒手”,在58同城、BOSS直聘、淘宝等平台伪装成求职者、消费者发送相关文件,向他人计算机植入木马病毒,以达到其上线犯罪嫌疑人远程控制目标计算机的目的。截至案发,被告人罗某等人共向149台计算机成功植入木马病毒。被告人罗某获取违法所得11256.32元,被告人龚某获取违法所得17030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罗某、龚某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吴某等人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追究共七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和平法院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应予支持。故依法判决:被告人罗某、龚某等人犯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分别判处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广大用户要时刻保持警惕,加强网络安全意识,切莫被不法分子利用,不要随意点击来源不明的链接或下载未知软件,保护自己的隐私及财产安全。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582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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