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自治区人民政府2025年行政立法项目建议的公告

时间:2024-10-21 来源: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畅通社会公众参与行政立法工作途径,扎实做好自治区人民政府2025年行政立法计划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立法工作规定》(政府令第213号)等规定,现将公开征集2025年行政立法项目建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立法项目建议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提出立法项目建议。立法项目建议的范围包括制定(修改、废止)自治区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二、立法项目建议要求

  (一)立法项目建议应包含立法项目名称、立法目的、理由、依据和主要内容等。有条件的,可以提供草案建议文本或有关资料。

  (二)重点征集全面深化改革、维护稳定和社会治理、经济高质量发展、文化润疆、民生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项目建议。

  (三)立法项目建议请于2024年11月11日前以信件或者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反馈自治区司法厅,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名义提出的,请加盖公章。提出立法建议项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反馈相关信息。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泉街626号自治区司法厅法治调研处

  邮编:830000

  电话:0991—2956537(兼传真)

  邮箱:xjsftfdc@163.com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4年10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sft.xinjiang.gov.cn/xjsft/gzyw/202410/58d069cf728c470ebb2ba05f8d9d4ada.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