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公开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时间:2024-10-22 来源:青海司法行政网 作者:佚名

  

  2023年11月22日至12月22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青海省开展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4年2月26日向青海省委、省政府反馈了《青海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

  青海省委、省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把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和检验,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美丽青海建设的重要抓手,坚持从政治上看、政治上办、政治上改,强化立行立改、边督边改,扎扎实实做好典型案例和反馈问题整改,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扛起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所提建议认真落实到位,青海省委、省政府制定了《青海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按要求予以公开。

  《整改方案》明确了工作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和“三个更加重要”战略地位,推动“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聚焦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统筹兼顾、系统治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分工明确、协调联动的基本原则,全力解决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在推进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更大进展,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青海力量。

  《整改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一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深入人心。全省上下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行动更加自觉,时刻检视存在的差距不足,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二是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基础更加牢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率先建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进一步优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三是产业“四地”建设绿色发展动能更加增强。加快构建以产业“四地”为引领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加快推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四是整改任务完成更加高质高效。坚持以目标结果为导向,正确处理好一域和全局、短期和长期的关系,多措并举推进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通过解决一个问题、规范一个领域、完善一套制度。

  《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任务清单:对反馈问题逐条逐项分解,明确整改目标、实施主体,倒排工作进度,限时整改销号。以实现整体提升为目标,制定了6方面的重点举措。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办理作为“政治要件”,不断夯实各地区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二是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和成效考核反馈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巩固提升污染防治攻坚成效。三是巩固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成效。加快建设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健全完善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四是补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针对性实施管网整治、更新改造,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达标建设,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再生利用和终端处置体系建设。五是加快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能源结构,深入调整产业结构,稳妥推进能源替代,统筹开展节能减排和能耗管控。六是系统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强化自然保护地管理,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加强自然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保护。

  《整改方案》明确了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督察整改工作专班,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规定,层层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二是强化调度督办,实行清单化、节点化、销号制管理,采取挂账督办、专案盯办、预警提醒、技术帮扶、约谈问责等措施,分类施策精准推进整改。三是严肃责任追究,保持常态化外部压力,对整改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一刀切”以及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实施问责。四是落实损害赔偿,对涉及生态环境损害的,开展线索排查梳理,建立台账清单,做到“应提尽提”“应赔尽赔”。五是坚持举一反三,既全力高效推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又由点及面系统全面整改,认真排查区域性、领域性、行业性生态环境问题,依法科学精准整改整治。六是强化宣传引导,建立省市宣传联动机制,营造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及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青海省委、省政府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扛起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重要政治责任,深刻把握生态保护是青海工作的根和魂,始终坚持生态保护第一,聚焦实现生态功能最大化,以改革的思维和方法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生态环境保护,统筹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着力在打造生态文明高地上取得新成就,守护好“三江之源”“中华水塔”,让绿水青山永远成为青海的优势和骄傲。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gczs/202410/t20241011_1254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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