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恶势力犯罪团伙覆灭记

时间:2024-10-21 来源:青海司法行政网 作者:佚名

  

  “我们一般会选择晚上的时间行动,在娱乐、餐饮场所进行事先踩点,时刻盯梢着来往司机,确定目标后,尾随其后,伺机故意发生剐蹭,利用酒驾司机不敢报警的心理趁机威胁、敲诈勒索钱……”犯敲诈勒索罪的赵某库、杨某龙、马某财、马某军、赵某东等人落网后如实向承办法官供述道。

  这个犯罪团伙由16人组成,成员最大的39岁,最小的28岁,皆无业,均为青海人。2018年1月至2023年3月期间,该团伙为谋取非法利益,经事先预谋分工,以夜幕为掩护,驾驶车辆在西宁市、海东市、德令哈市等地,在确定疑似酒驾人员为侵害目标后,以“跟踪贴靠”的方式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采取言语恐吓、纠缠滋扰、叫人造势、威胁报警等“软暴力”手段强行向被害人索取财物,实施“碰瓷”敲诈勒索犯罪。

  罪恶浮现

  夜幕下的敲诈勒索

  2023年3月18日凌晨时分,家住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长宁镇的王某政在外吃完饭后,驾车载着朋友回家,突然在拐弯处,“砰”的一声,一辆汽车撞了上来。

  “喝酒了吧?私了还是公了?”对方车上下来两名男子问道。

  “我没喝酒。”王某政急忙辩解,对方却越听越不耐烦。“哼,没喝酒?那可由不得你说。”其中一名男子语气凶狠,眼神中透露出威胁之意。另一名男子则开始在一旁打电话,没一会儿电话那头传来一名自称是“警察”的声音:“你酒后驾车,轻则被行政拘留,重则被追究刑事责任,还会留下案底影响孩子。我觉得你们私下能解决最好……”紧接着,对方提出以6万元“私了”。

  王某政越想越觉得不对劲,他决定报警。当日,大通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后,立即展开调查。

  “当时我们的侦查员敏锐地感觉到这应该不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大通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蒲伟说。于是将当时还在顽强抵抗的嫌疑人杨某龙、马某军当场抓获。民警询问两名嫌疑人,他们坚称只是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

  “但通过查获手机聊天记录以及转账记录发现,他们两个人账单里,收款时间基本上在深夜12点到2点左右,收钱以后没有出账的这种情况,而且资金也是比较大。于是我们初步判断,这是一个涉嫌敲诈勒索酒后驾车司机的犯罪团伙。根据手机转账记录判断,受害人有30个左右。”大通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队长马云介绍。

  “实际上,那晚我确实没有喝酒,酒杯中装的是水。有人来敬酒,我也端起杯子一饮而尽。他们应该‘埋伏’在餐馆外,透过窗户观察到我的一举一动,误以为我喝了酒。”王某政说。无独有偶,与王某政同村的邻居林某寿、张某也在去年以同样的方式被敲诈勒索过……一个通过“碰瓷”实施敲诈勒索的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抽茧剥丝

  成功打掉恶势力犯罪团伙

  邪不压正,正义必定战胜黑恶。大通县委高度重视,由大通县公安局成立“3·18”专案组积极开展侦办工作。专案组肩负重任,踏上艰难的取证之路,他们多次前往新疆、西藏、广东等8省17市走访调查取证,查找被害人185名,证人75名,制作笔录307份,开具法律文书1600余份,搜集物证、书证1000余份,固定了大量证据,先后抓获该团伙犯罪嫌疑人16名。2023年8月,经省公安厅扫黑办审核,确定该案件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

  2023年9月,该案先后被西宁市、青海省公安厅扫黑办督办。案件被督办后,各级扫黑办高度重视,全程跟踪指导,定期工作调度。

  “我们通过提前介入侦查取证,通过司法会计鉴定等方式明确犯罪事实和犯罪数额,利用数字模型追捕漏犯2人,将事实和证据问题解决在提起公诉之前。庭审期间,检察院机关出庭支持公诉质控有力,制作质量过硬的审查报告等,庭审现场以多媒体形式有力示证,犯罪嫌疑人均当庭认罪认罚。”大通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一部副主任刘静雅说。

  大通县人民法院刑庭法官祁敬芳告诉记者,围绕恶势力犯罪这一主线,我们对起诉书指控事实与随案移送的98册证据材料逐一核查对比、串并分析后,分别形成了“案件事实”“在案证据”“涉案财物”等阅卷笔录及分类表格6册,建立了“事实与证据、证据与证据”的审判模型,清晰、明确地呈现了案件的全部内容。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经查,犯罪嫌疑人赵某库刑满释放后,利用同乡、“狱友”等关系,纠集犯罪嫌疑人杨某龙、马某财、马某军、赵某东等人,形成相对固定的团伙,部分受害人因担心自己酒驾会受到法律制裁而选择了忍气吞声、默默承受,致使该团伙有恃无恐、疯狂作案,最终发展成为以赵某库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5年来,该团伙成员交叉结伙作案,先后更换驾驶21辆不同型号车辆实施敲诈勒索犯罪185起,涉案金额达240万余元,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理必赢,法律的利剑终将落下。经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终审裁定,赵某库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8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4年;其余1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至6个月不等刑罚。

  以案促治

  行业乱象整治显成效

  “扫黑除恶常态化,漏网之鱼全被抓。铲除毒瘤严处罚,死灰复燃露头就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绝不让恶势力再抬头。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贤孝一曲唱锦绣……”一曲由大通县文学艺术联合会创作的快板贤孝《扫黑除恶常态化》,传递出党和人民正气凛然的磅礴伟力和必战必胜的坚定决心。

  在大通县,一场深化治理的行动正如火如荼地展开,行业乱象整治成效显著。针对以赵某库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案,大通县扫黑办积极作为,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全力推动行业乱象治理向纵深发展。大通县公安局及时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通监管支局、大通县交通运输局制发公安提示函,加强对保险服务人员岗前培训,增强线索收集意识;加强对出租车从业人员的岗前教育培训、资格审查,通过举办宣传活动,提高其职业素养。大通县交警大队及时成立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制定《大通县公安交通管理大队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分析研判辖区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和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在重要时间节点,加大对国省道、县城区、农村地区、县乡道、国省道穿村过镇路段的巡逻监控力度。

  与此同时,大通县交通运输部门也积极行动起来,针对客运、货运、非法经营等的“路霸”类黑恶势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研究制定相关方案,强化组织领导,加大线索摸排,建立完善的联合执法响应机制,将打击行业违法乱象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相结合,采取不定时、不定点流动稽查,重点对全县城乡接合部、医院、车站、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开展打击非法运营、超限超载、客运市场整治,确保形成整治高压态势,营造和谐稳定交通运输环境。

  扫黑除恶,以法治之力荡涤黑恶阴霾,为社会铺就公平正义之路。“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需要每一个人的共同努力。无论是酒驾还是‘碰瓷’敲诈,都是对法律底线的践踏,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唯有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严惩违法犯罪行为,才能从根本上遏制此类现象的发生,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省扫黑办有关同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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