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聚萤火 便是星河——四川泸州:“纳爱”社会支持体系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每朵鲜花都应该盛开,每个孩子都应该被守护。
四川省泸州市地处我国西南川滇黔渝四省交会处,针对辖区外出务工人员多、农村留守少年儿童多的现象,泸州市检察院提出“纳百川·爱无疆·扬法治·助成长”理念,统筹整合多样化社会资源,构建“纳爱”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全力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更好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今年9月,泸州市检察院“纳爱”未成年人保护法治体验中心落成,辐射联动全市7个县区检察院“纳爱”基地,吸纳了越来越多的社会优势资源,持续推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协同发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凝聚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合力
“现在回忆起当时的自己,仿佛做了一个梦,想起来就很后悔……”日前,小宇(化名)向检察官感慨。记者了解到,小宇在初中时曾因多次组织打群架,游走在犯罪边缘。
针对校园欺凌发现难、治理难的问题,泸州市检察院于2014年率先在纳溪区检察院等基层检察院探索构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监管等综合关爱工作社会化支持全覆盖体系。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党委政府、群团组织、社会力量逐步参与到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组建由检察官、司法社工、律师、心理咨询师、关工委等部门组成的志愿服务队,形成“纳爱”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全覆盖体系,在中小学建立“纳爱”联络站,由教育工作者及时反馈相关校园欺凌、暴力问题,有效拓宽案件线索收集渠道。
泸州市检察院通过“纳爱”联络站获悉小宇的有关情况后,检察官联合志愿者多方走访调查,全面了解小宇的成长经历及家庭基本情况,会同学校、家长、教育及心理专家共同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教方案并开展警示教育。最终,少年小宇迷途知返,解散之前一起打群架的小团体,还顺利考入大学。
2020年,“纳爱”被确立为泸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品牌,由检察机关牵头,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检察、教育、公安、民政等部门协作配合,市区(县)两级联动的泸州“纳爱”未成年人保护体系。该体系构建以来,泸州市检察院先后与相关成员单位联合建成“纳爱”未成年人保护法治体验中心、“纳爱”未成年人“一站式”关爱中心、“纳爱”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纳爱”青少年司法社会工作发展中心,同步在市便民App“酒城e通”上新建“纳爱”未成年人保护专区,构建起未成年人保护“硬件+软件”阵地矩阵。
助涉罪未成年人“过而能改”
在办理一起团伙抢劫案件中,16岁的小吴(化名)引起了泸州市江阳区检察院检察官的注意。因父母常年在外,小吴缺乏管教,被社会不良人员裹挟,参与抢劫。
检察官认为,小吴的行为涉嫌抢劫罪,但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依法可以作附条件不起诉。考虑到小吴缺乏家庭支持、过早进入社会、缺乏生存技能的情况,2022年5月,该院在对小吴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同时,与司法社工为其定制了就业帮教计划,定期跟踪帮教。最终,小吴顺利通过考验期,检察机关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考验期结束后,小吴重新进入社会,找到了一份修车的工作。“学修车是我的第一份工作,以前我不理解怎样才算成为‘有用’的人,现在我相信脚踏实地,就能获得大家的尊重。”小吴对检察官吐露心声。
据悉,泸州市检察院联合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共青团青年创新创业协会,挖掘本地小微帮教企业36个,建立家政、厨师、护理、汽修等职业就业帮教基地,形成以服务业为主的帮教矩阵;开展就业指导56次,培训640余人次,帮助被不起诉的76名无业未成年人就近灵活就业、重新融入社会。
此外,该院还引入市12355心理专家团队、家庭教育协会专家、红色阵地、公益展馆等资源,聚焦心理疏导、问题少年家庭教育指导、思想道德教育等重点,共同为涉罪未成年人量身定制帮教计划,确保帮教效果。“我们吸纳就业、心理、社工、教育等多元的社会力量,并进行有机组合构建,要让附条件不起诉发挥应有的价值和作用。”泸州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杨涯林说。2021年,“纳爱”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被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示范建设单位。
护全域在校学生健康成长
古蔺县少数民族众多,曾是国家级贫困县。“纳爱”检察官在进村走访时发现,偏远山区存在不少法治教育盲区,留守儿童被侵害或误入歧途的案件时有发生。全县400余所学校分布在3184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法治的阳光如何关照到每一个幼小的心灵?
依托泸州“纳爱”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借助市教育部门共享课堂网络系统连通全县每所学校多媒体教室的优势,古蔺“纳爱·纽扣”课堂应运而生,通过共享课堂平台,连接到县域所有校点。2021年8月,一场覆盖古蔺全域15万余名在校学生的“开学第一课”在“纳爱·纽扣”课堂开播,山区孩子终于能在就读学校同步享受优质的法治教育资源。
“不同年龄、地域、身份的未成年人,有着不同的法治需求。想要做好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就必须量体裁衣、精准预防。”杨涯林表示,如何实现对每一个孩子的动态普法,“纳爱”团队充分凝聚社会支持力量,搭建起了“纳爱”普法立方体。“纳爱·纽扣”课堂聚焦民族地区青少年、特殊儿童等群体打造个性化法治课程,精心研发“做石榴籽,铸中国梦”系列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法治课,推出双语法治课、普法音乐课等多形式的民族特色法治课程;邀请中国手语律师唐帅和中国首名聋哑人律师谭婷担任“纳爱”讲师,为特殊教育学校的聋哑孩子讲授如何自我保护、远离性侵害,让无声世界的孩子“听”到法的声音。该系列课录制后在泸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推广,惠及1000余名聋哑儿童。
近年来,泸州市两级检察院倾心打造特色法治宣传产品,推出关爱未成年人公益微视频、微电影,编排《儿童安全防范操》《我是女生自护歌》,采取“线上+线下”模式,针对未成年人开展普法活动,覆盖学校500余所、乡村70余个,惠及30余万人;连续9年开展“纳爱·守护花蕾”法治护航农村留守女童志愿服务项目,关爱农村地区留守儿童,该项目荣获第五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全国赛银奖。
汇聚“萤火”,便是星河。实践和探索多维度、深层次、全方位做好留守儿童法治关爱保护工作,泸州市检察机关的未检检察官一直在路上。
呵护祖国未来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始终将检察履职贯穿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既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又依法惩治未成年人犯罪。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深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综合履职,强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携手各方、凝聚合力,持续推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协同发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链接·从全国首个“少年起诉组”说起
◆1986年6月,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在起诉科设置了全国第一个“少年起诉组”。
◆1992年8月,上海市虹口区检察院率先建立全国首家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于一体的独立建制机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
◆2002年,最高检下发了《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通过司法解释的形式首次对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作出系统规定。
◆2015年12月,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成立,作为临时机构履行相关职责。
◆2018年底,最高检增设未成年人检察厅,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六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2020年,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后,确立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为全面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
◆检察机关自觉将检察司法保护融入其他“五大保护”的履职中: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督促监护令工作,监督“甩手家长”落实法律规定;建立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协作机制,推动落实入职查询制度、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严惩“隔空猥亵”等犯罪,引导未成年人安全用网上网;积极推动主管部门履职尽责、完善监管制度。
原文链接:http://www.sc.jcy.gov.cn//xwdt/jcjc/202410/t20241012_66822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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