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厅、自然资源厅联合发布4起破坏耕地典型案例

时间:2024-10-21 来源:四川省公安厅 作者:佚名

  

  

  10月16日,世界粮食日来临之际,公安厅、自然资源厅联合发布“金风”行动开展以来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破坏耕地4起典型案例。

  一、南充市高坪区某石业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2013年6月,某石业有限公司通过租地取得南充市高坪区南江乡某村集体土地52.07亩用于石业加工及工艺雕塑。该公司在租用土地上修建钢架结构厂房及砖混结构宿舍等并投入使用,实际占地49.25亩。2024年1月,南充市高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公司非法占地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发现案涉43.78亩耕地为严重损毁,随即将该案移送同级公安机关侦查。目前,公安机关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二、眉山市洪雅县王某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2024年5月,眉山市洪雅县公安局根据县法院移送案件,侦破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等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擅自在承包的槽渔滩镇徐嘴村土地内采挖改造鱼塘用于养殖鱼、虾,造成30.23亩基本农田严重毁坏。目前,公安机关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三、凉山州甘洛县阿什某某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2022年12月,阿什某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甘洛县海棠镇某村开采泥炭土出售获利,被甘洛县自然资源局予以没收回填。为严厉打击违法开采泥炭活动,2024年6月,甘洛县自然资源局将相关问题线索全部移送县公安局。经甘洛县公安局调查发现,2022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阿什某某等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在海棠镇某村挖土变卖,造成50.42亩土地严重毁坏,其中耕地33.02亩、草地13.44亩。目前,公安机关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四、乐山市犍为县某石业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2023年4月,乐山市犍为县自然资源局发现某石业有限公司在采矿区附近建成厂房等建构筑物,依法向其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改正违法行为,但该公司未改正。后犍为县自然资源局对其立案查处,并于2024年6月将该案移送县公安局。经犍为县公安局调查发现,该公司在罗城镇某村承包地上违规修建厂房、开采矿石,共计造成30.58亩耕地严重毁坏。目前,公安机关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原文链接:http://gat.sc.gov.cn/scgat/c103388/2024/10/16/4e417fdf417d4877a125c9fa99ccb42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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