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在诉】父母留下的土地属于谁?

时间:2024-10-11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作者:佚名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效发挥人民调解员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美岱召人民法庭立足司法审判职能、衍生社会效能,积极邀请人民调解员、司法局工作人员等基层力量进行联合调解,及时把矛盾纠纷吸附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案情回顾

  在一起人民调解员、法官及司法局工作人员联合调解的案件中,被告态度坚决,情绪激动,调解一度陷入僵局。原、被告本是同村亲兄弟,房屋紧邻,来往密切。

  第二轮土地承包确权以来,涉案的三亩六分土地确权于原告名下,原告(哥哥)种植该块土地,被告(弟弟)认为土地是父母所有,主张父母去世后遗留下来的土地自己也有权继承一半,故于三四月份抢种土地,原告试图制止,驾驶车辆拦在土地中间,但并没有成功,被告在土地上种植了庄稼。

  一直到七月,兄弟俩就此事项反复纠缠,原告忍无可忍提起诉讼,意图追回土地经营承包权。

  矛盾化解

  美岱召人民法庭受理此纠纷后,特邀人民调解员董振峰参与纠纷化解,董振峰曾是美岱召镇某村村支书,在当地具备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在调解过程中董振峰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见,善于转换角度,以情感感化当事人,曾荣获自治区银牌调解员称号。

  

  调解当天,法官联合董振峰、司法所工作人员前往被告家中。董振峰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首先讲明自己事先已于村中了解到案件的基本情况并劝说:“这三亩六分地不管是不是你们父母遗留下来的,已经确过权了,就应当由你哥经营承包了。这件事情是你理亏,做事不对,抢种了地。你二人是亲兄弟,自己人,平时也常来常往,感情深厚,打官司不仅会伤及你兄弟感情、影响两家日后往来,更会使得村民议论纷纷,伤及两家声誉。”

  被告听此陷入深思,但仍不愿放弃当下的土地和庄稼,不愿让步。联合调解的五人轮番上阵,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分析当下情形。

  

  “亲兄弟如果对簿公堂,各执一词,矛盾继续升级,双方将难以回转,况且还有别的方式可以解决问题,如分割土地……”。最终,被告思虑过后同意调解。

  而后,调解小分队一行又“转战”原告家中。法官摆事实、讲道理,说清利害关系,列举原告现今起诉所面临的实际困难,讲明调解和撤诉的司法程序,使得原告对本案有了更深的了解。

  董振峰讲明被告的调解意向,劝导原告:“双方可以坐下来好好谈谈,事情解决方法有很多,兄弟俩耐心沟通,商量个结果,我们和乡里乡亲也一起给你们做个见证,亲兄弟哪有解不开的结”。

  司法所工作人员也在一旁劝说道:“这件事的确是被告的错误,我们都理解你心里憋的这一口气,但你二人毕竟还是亲兄弟,互谅互让才能维系好兄弟感情,大家坐在一起好好想个折中的办法。”

  原来案涉土地属于一类地,地力肥沃,兼顾法律和情理考量,法官联合各调解人员提出进行土地置换的方式化解矛盾。原告划出自身承包经营土地中一部分地力,但不妨碍农作物种植的土地,与被告目前所占耕地交换耕种,如此双方利益可达到平衡、双方的感情也能得以保全。

  最终,哥哥撤回起诉,约定本年土地上所种植的农作物归弟弟所有,次年将以一块二亩左右的土地与弟弟现所种植三亩六分土地进行交换耕种。就此,双方的土地纠纷顺利解决,兄弟感情重归于好。

  

  

  下一步,美岱召人民法庭将继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丰富调解手段,强化调解效能,切实搭建好与人民调解员的良好互动渠道,积极借助人民调解员蓬勃力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作用,贴近民心民情于细节,化解矛盾纠纷于微末。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461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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