铺就公平正义的“人民”底色 ——“十一个坚持”在法院落地生根综述之二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
人民司法自诞生之日起,便将“人民”二字深深融入血脉灵魂,历经峥嵘岁月,依然历久弥新。
“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习近平总书记的深刻论断,宣示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立场。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贯彻的“六个坚持”重大原则,其中之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正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之一,也是人民法院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次次法槌起落,一份份公正裁判,一场场执行攻坚,一项项暖心举措……道出的是人民司法矢志不渝的为民情怀,彰显的是守好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坚定决心。
伟大时代诞生伟大理论,伟大理论引领伟大征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征途万里,人民司法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生动实践,步履不停。
向“新”而行
——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发展,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没有发展,人民的幸福无从谈起。只有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才能筑牢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的物质基础。
这其中,法治是重要一环。
从改革开放初期经济审判起步,到重建市场经济、融入国际体系,知识产权审判步入专业化、体系化发展方向,经济建设春潮涌动,人民法院始终与经济社会发展同向同行。
历史的时钟进入“十八大时间”,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带来经济增长方式的全新变革,人民法院被赋予重要使命,以知识产权审判为代表的审判业务,迎来历史性跨越。
“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引领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2023年秋,眺望着广袤黑土地,习近平总书记的深邃思考,为高质量发展把脉定向。
新征程,标注新的历史航向,亟待新的理论指导。
从黑龙江考察首次提出“新质生产力”这一重大概念,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作出重要部署,再到写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什么是新质生产力、为什么发展新质生产力、怎样发展新质生产力,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科学论断立足现在、着眼未来,领航新时代“中国号”经济巨轮不畏风浪、坚定前行。
以法治力量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全面发力、多点突破,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在改革发展中再上新台阶。
加强科技创新保护——
妥善审理涉及5G通信、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种业种源等高新技术领域知识产权案件,加强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规范和引导诚信经营。加强人工智能技术司法保护研究,探索完善数据保护裁判规则,服务保障数字经济创新发展。
“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9万件,同比增长1.8%。适用惩罚性赔偿319件,同比增长117%,判赔金额11.6亿元,同比增长3.5倍。”
2024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里的数据,是向“新”而行最鲜明的写照。
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中国经济的强劲活力蓄势待发。在法治轨道上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人民法院奋进正当时。
向“难”攻坚
——让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兑现
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执行,这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是胜诉当事人实现权益的最终保障。
曾经的执行,难上加难,严重影响着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这一困扰中国司法的历史性难题,在新时代逐渐有了新的答案。
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民庄严承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三年攻坚,惟其艰难,方显勇毅。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但“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答卷还在书写。
查封的一块超亿元工业用地,让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犯了难。
由于土地存在产权争议,始终无法分割处置,案件执行进入僵局。“很多问题,仅靠基层很难协调。”斟酌再三,象山法院决定报请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级执行。
2023年以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被逐步“激活”,受到权力、人情、关系等各种因素制约而出现的“执行难”,有了“交叉执行”这一新的解题思路。
提级执行后,宁波中院深入调研,果断跳出了处置不动产的旧思路,引导鼓励案外人股东共同出力解决公司的执行难题。新思路使得案件“峰回路转”、圆满执结。
“通过交叉执行引入其他法院的执行力量,以不同的思路、方式,打破原案未能执行的局面,调动攻坚克难的积极性主动性。”对于地方保护主义、违法违规执行,交叉执行同样是一剂好用管用的去疴良药。
放眼全国,19个省(区、市)法院率先开展交叉执行试点工作,妥善化解了一批大案、要案、“骨头案”。截至2024年7月,全国法院交叉执行案件72843件,取得实质进展或者化解23119件,执行到位金额398.91亿元。
“鲶鱼效应”激活“一池春水”,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必将迎来更多曙光。
向“美”奔赴
——让群众在绿色发展中持续受益
走进陕西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一派芦苇茂密、候鸟翩跹的美景,如诗如画。
然而,几年前的景象与现在大相径庭。由于湿地资源被部分违法建设项目占用,鸟儿失去了栖息地,一切变得暗淡无光。
一场生态环境的“保卫战”随之打响。经当地法院审理,及时制止了有关部门破坏黄河湿地的行为。人们欣喜地看到,违法建筑物被拆除,湿地逐渐恢复原貌,昔日美好家园重现。
洁净的水、清新的空气、不受污染的土地……简单的词汇,承载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和期盼。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布局谋划,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成效之大前所未有。
“要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夯实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用心用力用情守护良好生态环境这一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2014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拉开了中国特色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的序幕。
历经十年探索,全国法院已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组织2800多个,1200余家法院实现环境资源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科学系统的环境资源审判规则体系日臻成熟。
九曲黄河,奔流入海。
作为我国重要生态屏障,黄河安澜、流域保护始终牵动着人们的心弦。
2023年4月,黄河保护法正式施行。两个月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的意见,立足环境资源审判,全面加强黄河流域司法保护。
滚滚长江,激荡澎湃。
长江沿岸法院强化十年禁渔、防治外来物种入侵司法保障力度,服务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共护一江碧水长流。
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幸福生活的增长点,人民法院树立新时代环境司法理念,依法审理了包括“绿孔雀”保护案、三清山巨蟒峰保护案、非法进口“洋垃圾”案等一批标志性案件,用最严密的法治守卫生态资源,呵护蓝天碧水净土,用公平正义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的热切期许。
以改革的红利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并非一蹴而就,需要久久为功。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念兹在兹。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以人民为中心”贯穿审判执行全过程,不断擦亮正义天平始终如一的“人民”底色。
时代的华章,总是在不懈奋斗中再展新篇。我们看到,司法的脚步始终向前,义无反顾地迈向亿万国民的期待。
原文链接:https://fy.yngy.gov.cn/article/detail/2024/09/id/81354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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