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巡回法庭进景区 庭审普法好“枫”景

时间:2024-10-11 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湖南法院网讯 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寻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新途径。近日,永顺县人民法院芙蓉法庭在芙蓉镇河畔社区巡回审理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并邀请了省人大代表刘万云,县人大代表符光明,县政协委员符淞以及景区相关工作人员参与庭审旁听。

  

  案情简介:2023年国庆期间,原告应某在芙蓉镇景区游玩,在一处坡度较陡的通道行走时不慎滑倒摔伤,导致原告健康受损,构成两处十级伤残,原告应某经治疗出院后,因赔偿问题与景区协商未果,故诉至本院。

  鉴于本案纠纷系涉旅纠纷,庭审前承办法官在原告应某摔伤处进行了现场察看,并向涉案当事人了解情况,按照“1+5+N”工作模式在景区调解室进行了调解,双方对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调解未果。考虑到该案具有一定的警示意义,承办法官决定在河畔社区开展巡回审判。

  庭审中,承办法官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诉辩权利,耐心听取了双方的诉辩意见,了解双方矛盾症结所在,积极引导双方举证质证,并让双方当事人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庭审后,法官围绕案涉纠纷类型,向旁听人员就该类案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问题做了宣讲,提醒景区管理者要充分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切实保证游客旅途安全,同时游客在景区行走时也要充分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做自身安全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旁听人员纷纷表示,芙蓉法庭将审判庭搬到社区,充分发挥了巡回审判服务群众的作用,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效果,打通了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芙蓉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审判职能,统筹协调执法办案和基层社会治理,坚持推进“1+5+N”工作机制渗入工作的方方面面,加强与各部门协同联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原文链接:http://hngy.huna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443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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