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开庭惩治职务犯罪,以法促廉护航营商环境 ——保靖法院公开审理一起侵企刑事案件

时间:2024-10-11 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湖南法院网讯 2024年9月23日,保靖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某投资开发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范某某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洗钱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至2023年期间,被告人范某某利用其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侵吞公司工作经费、项目资金、单位应收税金等公共财务共计1563余万元。2015年5月,被告人范某某利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职务便利,与公司出纳共同挪用公司230万元。2014年至2022年期间,被告人范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承揽本公司业务提供帮助,非法收受承包方资金共计42.5万元。2021年3月1日后,范某某为了掩饰隐瞒上述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来源和性质,将自己名下建行账户中的103万余元转入自己名下其他账户,与其他资金进行混同,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和生活开支。公诉机关认为,应当分别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洗钱罪,追究被告人范某某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范某某进行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针对范某某是否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及洗钱罪是否成立的争议焦点充分发表意见,范某某作了最后称述。该案将待合议庭合议后,择期宣判。

  此次公开审理,保靖县多家国有公司的负责人及党员参加旁听。为企事业单位职工上了一堂鲜活的“廉洁法治课”,是推动依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走深走实的又一举措,彰显了保靖法院以法打击侵企犯罪的决心。

  下一步,保靖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保持依法打击侵企犯罪的高压态势,扎实办好每一件涉企案件,用法治护航营商环境健康发展。

  


原文链接:http://hngy.huna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443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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