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合同起纠纷 法官上门促调解

时间:2024-10-11 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宁国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妥善化解了企业间的矛盾纠纷,赢得了争议双方的一致好评。

  2023年,宁国某建设工程公司以安徽某建设工程公司的名义,与宁国某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由宁国某劳务公司承接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宁国某劳务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施工义务。因该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履行问题,双方产生纠纷,后宁国某劳务公司多次催讨款项,宁国某建设工程公司均置之不理。宁国某劳务公司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宁国某建设工程公司与安徽某建设工程公司立即支付劳务欠款。

  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均不让步。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本着服务企业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角度,继续做双方的调解工作。承办法官耐心向其释法明理,详细阐述案件的审理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告知其若通过调解解决纠纷,不仅可以节省时间和成本,还能避免双方关系进一步恶化,也更利于企业的经营发展。

  承办法官摆事实、讲事理、说法理,被告公司负责人态度逐渐缓和。考虑到双方可能存有疑问和顾虑,承办法官通知原告代理人到场,让双方面对面协商。经过数小时的沟通,双方最终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了调解协议,因另一被告安徽某建设工程公司尚欠被告宁国某建设工程公司劳务费85000元,故此款于2024年9月20日前一次性支付给原告,被告安徽某建设工程公司表示同意按照双方调解的金额支付欠款。至此,该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各方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表示今后仍会考虑继续合作。

  

  


原文链接:http://ah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449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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