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桥法院“上门”调解促和谐
时间:2024-10-11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近日,红桥法院法官“上门”审理了一起特殊的民间借贷纠纷。
据悉,双方当事人是多年好友,被告以做生意、看病等理由向原告借款,但资金周转困难,一时难以还款。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因疾病导致身体致残,行动不便,到庭参加庭审比较困难。为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顺利完成庭审,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到当事人家里开庭。
庭审过程中,法官分别听取双方意见,经过耐心细致的询问和说理,双方就本案矛盾达成一致解决方案并当场签署调解协议。至此,相识多年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案结事了。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9/id/8125390.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宝坻法院退休法官“变身”金牌调解员 宝坻法院退休法官“变身”金牌调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