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司法局推动行政决策“有章可循”

时间:2024-10-11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如何让繁琐的行政决策更加规范、更有“章法”?近期,围绕为政府部门行政决策“减负”的主题,清远市司法局出台了一份贴心的文件——

  从清远市司法局获悉,为了进一步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制发的效率,加强对决策承办单位的指导,给决策承办单位报送材料“减负”,让决策承办单位从做“陈述题”“写论文”,到只需做“填空题”,清远市司法局根据中央、省和市三级政府及部门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管理的规定,在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并印发了关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环节。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发流程多、要求严,合法性审查送审材料和归档材料种类多、要求多。在实践中,应该履行哪些流程及如何制作规范、标准、完备的重大行政决策有关材料,一直是决策承办单位比较头疼的事情。由于决策承办单位等相关单位履行的程序不齐全、报送的材料不规范、材料归档不及时、不完整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出台效率和考评工作,阻碍了行政效能的发挥。

  《通知》的印发旨在缓解上述问题。《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向同级司法局报送合法性审查材料明细;合法性审查时限;对于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处理措施;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发流程图(2024年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从立项到实施后评估的“全生命周期”相关材料的参考模板和考评材料清单;加强监督和检查,强化考核运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相关材料的完备性、规范性将作为依法行政考评、法治清远建设考评的内容。

  “我们以既落实上级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的管理要求,又尽量不增加政府部门和基层负担为工作宗旨。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发流程图囊括了重大行政决策制发的全部流程及注意事项,在要素齐全的基础上尽量直观明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送审说明书》要求送审单位明确文件的种类和拟发文机关,便于办公机构分文、派文,提醒审查人员注意该类型文件的审查重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需要提报的材料目录》区分了常规材料和特殊材料,分门别类,写明了送审材料的名称、标准、易错点及易漏点等内容。此目录主要是为了提醒决策承办单位对照目录去准备送审材料,提高材料的完备性。对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全生命周期’的程序都制作了参考模板;对于重点、易出错的内容还进行了详细说明。”清远市司法局工作人员表示。

  出台《通知》是清远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精神的重要举措,是为实现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的重要探索。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fzgz/gdpf/yfzl/content/post_45055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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