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淮南:做“护法卫士” 当“普法先锋”
2024年9月24日《安徽法治报》头版头条
原标题
做“护法卫士” 当“普法先锋”
淮南检察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记者 徐奥萍 徐洪勇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为了让法治成为全民信仰,近年来,淮南市检察机关在做好“护法卫士”的同时,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努力当好“普法先锋”,强化以案释法工作,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通过“看得见”“听得到”的法治形式,促进社会公众知法懂法守法。9月19日,记者受邀走进淮南市各基层检察院,深入了解各地将普法工作深刻融入到检察办案全过程和各环节的生动实践。
每个案件的正确处理就是最好的普法素材,也是最直接最生动最有效的法治宣传途径。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淮南市检察机关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强化对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等的以案释法、以案说理,将释法说理要求贯穿于办案始终,让人民群众收获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在凤台县,村民王某甲的妻子童某某因琐事与王某乙发生争执、厮打,王某甲见状便手持铁锹追打王某乙,致王某乙右侧跟腱断裂、右踝部皮肤裂伤等。经鉴定,王某乙伤情属于轻伤二级。鉴于本案系邻里纠纷,为化解双方矛盾,承办检察官多次深入走访了解,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耐心劝导,最终双方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和。综合所有情节,检察机关对王某甲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既起到了惩治犯罪、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效果,又彰显了“情法合一”的追求。
近年来,凤台县检察院立足党建和轻罪治理检察工作实际,抓前端调解、中端惩戒、后端延伸、末端落实、尾端兜底,化解矛盾纠纷,强化多元共治,融入社会治理,落实普法责任,跟进司法救助,锤炼高素质先锋队伍,着力提升轻罪治理专业水平,为助力县域治理、平安建设,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八公山区是淮南的老矿区,辖区依山傍水,风景如画。近年来,八公山区检察院创建“山水公益”公益诉讼品牌,通过统筹分析、案件办理、督促整改等多种方式,尽心守护“山水如画”的美丽风景线。
“在八公山风景区,本应风景如画的景色,却有黢黑刺鼻的污染物被倒在路边四处流散,与周围的绿水青山形成强烈对比,周围居住群众反映十分强烈……”采访中,该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胡勇向记者讲述了该院办理的一起案件。经查明,该污染物系尹某某等人擅自非法倾倒的,而且该污染物具有强腐蚀性。检察机关认为,尹某某等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除应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应当承担相应的公益损害侵权责任,遂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尹某某等人赔偿环境修复款约36万余元,并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庭审前,各被告均履行了赔偿责任。
“该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我们通过要求被告人公开赔礼道歉,起到了‘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社会面’的效果。”胡勇告诉记者,通过各渠道的传播,该案件成为一堂全民共享的“普法课”,增强了公众的法治意识。
寿县是一座历史底蕴丰厚的千年古城。近年来,寿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紧扣寿县地域特色,积极破解文化遗产保护难题,全程参与制定《寿县文物保护安全工作实施方案》,针对古城墙、古建筑、古墓葬及文物保护工作先后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0余份,切实以检察之力助推古城保护。寿县古城墙、刘少海故居、关帝庙、东岳王庙……在检察机关的努力下,如今,保护历史文化已然成为寿县相关行政部门和社会公众的共识。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对青少年进行普法教育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基础工程,有利于引导他们运用法律思维方式,弘扬法治精神,从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在谢家集区,检察机关联合妇联、教体局、公安局、民政等多个部门,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制定专门实施意见,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合作机制18项;与公安部门共同推动强制报告制度、教职工入职查询制度落实;通过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强化普法教育,启动“新时代家庭教育大讲堂”。
凤台县检察院则将责任向“最后一公里”延伸,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强化法治宣传教育,2023年以来,累计开展“守护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监督行动”“法治进校园”“未爱同行 法治进乡村”等特色主题党日活动80余次,拍摄普法宣传视频16条,多途径开展普法宣传。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ewu/msxzjc/202409/t20240927_66674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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