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振安区:开展红色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回头看”行动
时间:2024-10-10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开展红色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回头看”行动,检察官先后来到青棡林七烈士墓、汤山城烈士陵园进行实地走访,看到青棡林七烈士墓、汤山城烈士陵园环境卫生整洁,整改效果良好,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得到了有效保护。通讯员姜伟 郭宏伟 于博摄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tpxw/202410/t20241010_66828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最高检与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发布英雄烈士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最高检与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发布英雄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