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先锋|群众“吹哨” 调解“报到” ​——“满村情流动调解室”引领多元解纷新“枫”尚

时间:2024-09-27 来源: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开栏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人民法院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是履行法定职责、公正高效定分止争的一种重要方式。张军院长强调,“调解工作要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为此,现专门开设“调解先锋”专栏,持续推出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以调解等方式多元解纷的好做法、好经验,旨在为各级人民法院及办案人员提供借鉴参考范例,引导持续更新司法理念,以“如我在诉”的意识,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地做深做实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特别是在基于“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小额借贷纠纷、“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物业纠纷、相邻纠纷,“姻亲和血亲关系”的家事纠纷、亲属之间的纠纷等案件中多做调解工作,在遵循自愿原则的前提下,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既解“法结”又解“心结”,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青海、法治青海作出司法贡献。

  “法官,咱们社区有一起漏水纠纷,我们调解的时候遇到一些法律问题,你们能来帮忙调解一下吗?”

  近日,城东法院东川人民法庭辖区内居民同物业公司因厨房共用下水管道堵塞反水导致居民家中地板鼓包、气味难闻一事产生纠纷,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居民投诉至社区、街道办事处,但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未果,社区工作人员致电东川法庭寻求法律帮助。

  接到救助电话的法官决定启动“满村情移动调解室”,本着矛盾产生在哪里,调解室就搬到哪里的原则,立即前往社区办公室了解事情的原委并开展调解工作。法官听取基本情况后,迅速找准问题症结,向双方充分释法析理,明确责任承担主体和责任划分比例;社区工作人员积极协助法官开展调解工作,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多体谅对方难处。经过法官和社区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当场签署赔偿协议书并握手言和。

  

  

  这是城东法院巧用“流动调解室”,灵活化解矛盾的一个缩影。城东法院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创新调解模式,积极探索“流动调解室”这种“方便、简单、易行”的调解模式,变“坐堂问诊”为“上门巡诊”,前置基层调解窗口,搭建为民解忧平台,将调解服务送到群众身边。下一步,城东法院将充分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聚焦人民群众所急所忧所盼,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加大“满村情流动调解室”使用力度,着力解决辖区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为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法院力量。

  


原文链接:http://qhgy.qh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9/id/81262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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