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六年邻里排水纠纷一朝解

时间:2024-09-26 来源: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李丽梅

  

  “你在马路中间堆土棱,天一下雨我家门口就积水,出门都得穿雨靴,我能不起诉你吗?”

  “为啥堆土棱,你不清楚吗?水好好地往路东南流,你家盖个羊圈,把水道堵上了,水才从东往西流到我家后院,顺着往屋子里淌,我家是老房子,雨要下大了,房子都得冲塌了,我不堆土棱咋整……”

  这是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二审的勘验现场,当事人孟某、王某是老邻居,但六年来双方因为排水问题关系剑拔弩张。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资庭法官李丽梅是二审承办法官,此刻她正带领法官助理、书记员在现场实地勘验,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

  事情还得从六年前说起,双方当事人均是辽宁省义县大榆树堡村村民,两家居住的房屋之间有一条东西走向的村级道路,该道路是村委会为方便群众出行于2018年修建的,上诉人孟某家居路北偏东、地势高,被上诉人王某家居路南偏西、地势低。道路修建后,孟某在正对自家院落的路南侧修建羊圈用来养羊,王某认为正是由于孟某修建的羊圈才导致雨水灌入自己家中,遂在该道路上堆起一道土棱。孟某则以该土棱影响其通行且在雨季会导致其门前道路积水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拆掉土棱。

  该案一审中,承办法官实地勘验发现土棱已被被告王某扒开,既未影响孟某通行,也未造成孟某门前积水,故驳回了原告孟某的诉讼请求。孟某不服提起上诉。

  李丽梅接手案件后,决定去现场看看,尽管案涉地路途较远,但她认为,想要拆掉“心墙”,就必须去现场了解矛盾的真正症结所在。于是便出现了开头那一幕。

  经过现场勘验了解到,由于这条道路较窄且当时路南侧可以排水,所以修建该路时未在路两侧挖排水沟,历经多年,情况发生了变化,排水问题日渐凸显。勘验当天,李丽梅还联系了当地村委会、司法所等工作人员,一起来“把脉问诊”。当天天气晴朗,大家看到孟某家门前和案涉道路并没有积水现象,王某堆的土棱印迹却清晰可见。“下雨天会是什么情况呢?”李丽梅一边心里思忖着,一边来到王某家中。王某指着墙上的水渍说,这就是当时屋里进水后留下的。李丽梅注意到距离地面10公分左右的墙上有一道淡淡的水渍,明显是雨水浸过的痕迹。二审开庭时,孟某拿出的一组雨后照片也印证了积水问题,照片显示王某堆土棱的确造成道路积水。王某则一脸委屈地说自己也是没办法,孟某把垃圾放在院门口,下雨天不光水往他家门前流,垃圾也顺着雨水一起流进他家屋里,积水又脏又臭,屋里那味道别提多难闻了。

  从法律上讲,王某堆土棱的行为不应该支持,但从情理上看,他的行为也是为了自保。要想说服王某拆掉土棱,必须要先解决王某家屋里进水的问题,思路清晰后,李丽梅再次联系镇政府领导和村委会书记共同研究解决办法,最后商议给王某家配备防洪沙袋,以备雨量大时解决房屋进水的问题。同时,李丽梅也说服孟某及时清理自家门前的垃圾,以免给邻居造成不良影响。

  同时,细心的李丽梅了解到王某女儿是个通情达理的人,便通过她做通了王某的思想工作。

  半个月后,李丽梅带领法官助理再次来到案涉地。在村委会和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王某主动清理了案涉道路上的土棱,恢复了道路原状,上诉人孟某也积极将自家门前的垃圾清除,案件顺利办结。

  但李丽梅并没有就此止步,她始终牵挂着这条村路上的排水问题,给镇政府发去司法建议,建议镇政府和村委会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道路排水问题,彻底消除矛盾纠纷隐患。该司法建议得到了镇政府的重视和积极回应,镇政府反馈,目前已经着手规划该道路排水工程建设,以有效解决道路周边排水与防水的问题。

  “民生无小事,看似寻常的一桩桩‘小案’,背后其实都是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热切期盼。”李丽梅笃定地说。

  

  


原文链接:http://ln.l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9/id/811522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