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罪犯孙雪姣暂予监外执行立案公示

时间:2024-09-26 来源:江苏法院网 作者:佚名

  公 示

  罪犯孙雪姣,女,1988年8月30日出生于江苏省溧阳市,公民身份号码320481198808304228,汉族,中专文化,无业,户籍地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九洲花园22幢1003室。

  我院于2024年8月5日作出了(2024)苏0411刑初280号刑事判决,以盗窃罪判处孙雪姣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已缴纳)。判决生效后,罪犯孙雪姣以怀孕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本院经审查拟决定对罪犯孙雪姣启动暂予监外执行程序。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刑事审判庭提出。

  联系人:梁法官

  联系电话:0519-85193032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原文链接:http://www.jsfy.gov.cn/article/10077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