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 关于罪犯黄龙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立案公示

时间:2024-09-26 来源:江苏法院网 作者:佚名

  罪犯黄龙,男,1971年9月15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务工,住靖江市正西村王家场19号。因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本案现已生效,罪犯以其患有高血压极高危(3级),腔隙性脑梗死为由申请监外执行,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反馈,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提出。

  

  意见反馈方式:

  电话:0523-84993930

  通讯地址:靖江市阳光大道5号


原文链接:http://www.jsfy.gov.cn/article/10077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