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亚国家最高法院院长会议闭幕并通过《声明》

时间:2024-09-27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中国-中亚国家最高法院院长会议闭幕并通过《声明》 张军表示

  拓展中国-中亚国家司法领域务实合作

  共同谱写司法交流互鉴美好新篇

  9月24日下午,中国-中亚国家最高法院院长会议闭幕并通过《中国-中亚国家最高法院院长会议乌鲁木齐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出席闭幕式并致辞。

  

  与会代表鼓掌通过《中国-中亚国家最高法院院长会议乌鲁木齐声明》。

  

  《声明》指出,巩固和加强中国同中亚国家最高法院之间的司法交流与合作,有助于推动各国发展与繁荣,提升各国之间的相互信任与睦邻友好关系,推动构建更加紧密的中国-中亚命运共同体。《声明》就健全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打击暴恐、毒品、腐败、网络犯罪等方面国际刑事司法合作,开展环境司法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提升司法能力与水平,拓展司法交流平台等方面达成共识。

  “本次会议的成功举办,标志着中国与中亚国家司法交流合作开启了新的篇章。”张军代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对会议的成功举办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本次会议是在深入落实中国-中亚峰会元首共识背景下举办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司法高层会议,会议将与会各方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充分彰显了对于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共同追求。各方弘扬丝路精神,秉持共同理念,围绕会议主题,就拓展司法领域务实合作,共同应对挑战、解决纠纷、打击犯罪进行富有成效的对话和坦诚深入的交流,为中国与中亚国家之间的司法交流合作注入了新的源头活水,对推动中国与中亚国家共同繁荣发展、构建更加紧密的中国-中亚命运共同体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期待与各方一道,共同推动解决司法难题、提升审判质效、造福各国人民,共同谱写司法务实合作、交流互鉴的美好新篇。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最高法院院长阿斯兰别克·梅尔哈利耶夫、吉尔吉斯共和国最高法院院长扎米尔别克·巴扎尔别科夫、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最高法院院长谢尔穆罕默德·绍希延、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最高法院院长巴赫季亚尔·伊斯拉莫夫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兵团党委书记、政委何忠友在闭幕式上致辞。土库曼斯坦最高法院法官恰雷古雷·阿塔耶夫线上致辞。

  闭幕式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最高法副院长杨万明主持,有关中外代表与会。(记者:白龙飞 摄影:孙若丰)


原文链接: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4436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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