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拓进取改革创新 不断提升仲裁公信力

时间:2024-09-27 来源:司法部 作者:佚名

  

  贵阳仲裁委员会主任 卜贵荣

  2009年7月,组织上决定将我从贵州省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纪检组组长任上,调到贵阳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贵仲)担任副主任兼秘书长,当时我可以说毫无思想准备。此前,自1989年大学毕业后,我先后在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和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等多部门多岗位工作过,虽然都或多或少与法有些关联,但却从未想过有一天,会和仲裁结下如此深的不解之缘。

  从内心忐忑到成竹在胸

  彼时的贵仲所在地虽然位于市中心,但是办公面积比较小,在一栋普普通通的商业写字楼里,不仅谈不上显眼甚至可以用“局促”来形容,而这样的环境,已经是贵仲连续六次搬家后最好的地方了。

  贵仲和全国其他仲裁机构一样,也是从成立最初的每年个位数的办案数量起步的,但发展十几年后仍是每年办案数量不到100件,标的额不到一亿元,一直处于不温不火的状态,在全国省会城市仲裁业务的各项排名一直比较靠后。在编人员中,学法律专业的比例不到一半,在编人员和聘用人员混搭在一起,大部分人几乎都不会使用电脑打字,开庭都是手写记录,案卷材料管理也不规范。多年来,驻会副主任或者秘书长几乎不到三年就有调整,我的到来,也让当时的同事们笃定我在贵仲工作至多不会超过五年。

  1996年8月贵仲成立之初,主任是由当时的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兼任,秘书长则由市工商局局长兼任,加上贵仲组建时在“三定方案”里也没有明确机构的级别,所以一直以来贵仲没有常设的办事机构,我们在市委编制办那里也没有正式“户口”。这些都是我当年“新官上任”时面临的现状。

  我虽然本科、研究生都是学法律专业的,但那个年代我们并没有学习过仲裁专业知识;虽然在市区两级检察机关工作了13年,但也从未听说过仲裁实务,仲裁对于我来说真的是全新的工作领域,内心难免忐忑。

  正当我不知该如何开展工作时,我有幸看到了《中国仲裁十年》这本书。这本书在被我从单位的故纸堆里发现后,随即变成我倍加珍视的案头书,一有空就随时翻开读,真是越看越惊喜,越看越有信心。2009年国庆长假期间,我又用五天时间继续认真学习,有的重要内容还反复琢磨了多次,做了许多笔记。书中的一些重要表述,尤其让我深受启发,比如“发展我国仲裁事业,推行仲裁制度是根本,融入市场经济是关键”“仲裁的公益性、独立性、稳定社会经济秩序的功能是仲裁具有的本质特征”“仲裁事业要获得更大的发展,要有新的增长点,必须与从事市场经济的行业组织进行广泛的合作,必须将仲裁机制与其他解决经济纠纷的形式,比如说与调解结合起来”“我们在推行仲裁法律制度过程中,强调提高仲裁机构办案的三率,即快速结案率、和解调解率、自动履行率”等。这些于我而言,可以说是有醍醐灌顶之感:这不就是贵仲今后的前行方向吗?也正是从那一刻起,我对贵仲未来将向何处去,开始成竹在胸。

  从节节攀升到遭遇瓶颈

  2009年底,我们主动申请成为“全国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并以此为契机,紧紧围绕仲裁案件数量和仲裁服务质量的提高,在办案质量、队伍建设、文化建设、制度建设、宣传推广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2011年7月26日,我们有幸承办了一届全国仲裁工作年会,这次参会人数规模空前的年会也是一个重要的分水岭,自此,贵仲迈入快速发展的新征程。从2012年开始,贵仲的办案数量开始突破千件,标的额突破20亿元,此后每年都基本处于节节攀升的态势,一直到2019年的八年间,受案数量和标的额长期位居全国仲裁机构前30位。

  2009年到2019年这十年,我的感觉既是贵仲在“补课”,把之前欠下的“作业”一点点完成,也是在“创业”,逐渐厘清发展的思路和方向,一步一个脚印稳步向前走。

  “有为才有位”,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2012年11月28日,贵仲办公室正式成立,并明确为正县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内部处室重新编排工作职责和岗位职数,在编人员的积极性得到了极大提高。2016年,市政府为我们解决了办公办案场地严重不足的问题,在观山湖区贵州金融城购置了2000多平方米的办公场所,并于2019年9月完成搬迁,长期困扰我们的硬件问题得到解决,贵仲面貌焕然一新。

  每一次辛苦的付出都会得到回报。2015年,全国首届仲裁公信力评估,我们得到的“开拓进取奖”,就是对这段难忘工作经历的最好肯定。更大的惊喜还在后面,2019年,在第二届仲裁公信力评估中,贵仲荣膺“全国十佳仲裁机构”称号。

  接踵而至的荣誉,除了让我们备受鼓舞外,也开始让我们对未来有了更多思考。事实上,从2016年起,我们就逐渐意识到已经面临发展的瓶颈期,一个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身份,限制了贵仲的进一步发展,尽管相关部门也在尽可能给予我们更多的理解和支持,但是无法从根源上突破“收支两条线”的硬性规定。于是,“连年拖欠仲裁员报酬”在贵仲被评为“全国十佳仲裁机构”后,也在各项得分很高的评估指标中,被醒目地以负数标注出来。同时,我们也无法保障仲裁秘书的合理收入,微薄的薪酬也很难留住需要的人才,这些都严重损害了仲裁员的权益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除此之外,由于参公体制下机构本身没有人事、薪酬自主权,工作人员既无法按照专业机构的业务需求招聘,也无法根据办案情况予以合理的薪酬激励,编制内人员很容易产生“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心态。总之,贵仲的参公体制,本身并不符合仲裁法关于仲裁机构独立于行政机关的要求,实践中也确实无法满足事业发展的需要,越来越成为掣肘贵仲发展的现实障碍。

  从一波三折到涅槃重生

  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深化仲裁体制机制改革的任务要求,这是中国仲裁界期盼许久、正本清源的纲领性指引,让长期受困于体制束缚的贵仲看到了中央推动仲裁事业发展的决心。

  2019年5月初,我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拟进行试点改革的相关情况时,市领导就高瞻远瞩地提出,贵仲改革应一步到位,最好从参公体制内彻底分离出去,按照市场化、法治化方向运行发展。市领导果断的决策,于当时的我而言,却是一个艰难的抉择——那时我已在贵仲工作整10年,也是30年工龄的老同志了,已经符合办理退休条件。何去何从,真的是两难选择:要么选择离开自己倾注感情苦心耕耘的贵仲,轮岗到别的单位继续工作,等待正常退休后享受应有的待遇;要么选择重新开始。最后,我选择了后者——身先士卒带领贵仲改革。就这样,我们成了第一时间积极响应《若干意见》,主动要求作为试点改革机构,寻求“破茧”之道的仲裁机构。

  但是,从2019年5月开始准备改制到2021年9月全面完成改制,贵仲改制的历程可谓“一波三折”,充满艰辛。对于我自己,也是一个“涅槃重生”的过程。

  从参公管理体制到改革为符合《若干意见》要求的公益性非营利法人的过程中,最难的就是人的思想认识问题,以及因此而产生的人员分流安置问题。为此,我能做的就是努力逐一做通工作人员思想工作,积极争取大家对改革的支持,并尽最大努力为他们找到满意的安置单位。但事实上,直到2020年12月,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贵阳仲裁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方案已经下发后,分流安置的各种阻力仍然还在。对此,市政府领导提出,贵仲改革要继续推进,仲裁机构是按照中央文件和法律要求进行改革的,原则上人员是应该跟着单位一起走;但为保障改革稳定的大局,市政府请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委编办、贵仲配合,按照双向自愿、服从安排的原则,落实分流人员的工作安置。在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协调安排下,人员分流安置问题最终在2021年9月底逐一解决完毕。2021年10月,贵仲在全国率先完成体制机制改革,成为专业提供仲裁法律服务的公益性非营利法人。

  从破茧重生到再启征程

  2021年,是贵仲“破茧重生”的一年。这一年,我们完成了历时两年的体制机制改革及第五届仲裁委员会换届工作,迎来新的发展机遇,迈入新的发展征程。

  “这一年,我们受理案件数量创历史新高,共受理各类民商事经济案件2525件,受案标的66.93亿元,审结案件1820件。这一年,我们积极发挥仲裁职能作用,深入各类市场经济主体开展仲裁宣传,积极建立合作机制,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案件纠纷前端治理。这一年,我们仅用岁末三个月时间,便使机构规范化建设再次迈上新台阶,为贵阳仲裁事业市场化、法治化和跨越式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这是2021年底,贵仲写给2022年的新年贺词。回首过往,我与并肩作战的贵仲战友们感慨万千。

  如果说,前10年贵仲按照《中国仲裁十年》给出的思路完成了第一次“创业”,那么从2021年开始,贵仲又按照《若干意见》精神的指引,开始了第二次“创业”。如今,贵仲完成改革已经三年时间,这三年我们把“坚持守正创新推动深化改革行稳致远”作为贵仲在新发展起点上的遵循和指引,推动贵阳仲裁事业达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贵仲的公信力得到了极大提升。2023年12月,贵仲在第三届仲裁公信力评估中荣膺“改革创新奖”,这是对我们改革成绩的再一次肯定。

  征途漫漫,惟有奋斗。当我们回头再看走过的路,不禁感慨日迈月征,朝暮轮转,也更期盼新年肇启,万象更新。

  从2009年到2024年,我已经在贵仲工作了15年,成了名副其实的“仲裁老人”,也有幸成为中国仲裁事业“二次创业”的一名先行者和全新贵阳仲裁事业的开拓者。这15年,我与大家风雨兼程,为贵仲的发展有付出也有回报,有心酸委屈也有豁然深情,不变的唯有一如既往地铭记责任与斯须不忘的使命初心。

  无论是回想过往的峥嵘岁月,还是展望未来的前行征途,我最想说的是:心怀感恩,方得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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