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眼看陇检176】检察日报丨为乌鞘岭长城“遮风挡雨”——甘肃天祝:检察监督筑起长城保护法治屏障

时间:2024-09-27 来源: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2024年9月24日,检察日报二版头条刊发《为乌鞘岭长城“遮风挡雨”——甘肃天祝:检察监督筑起长城保护法治屏障》。

  

  《检察日报》截图

  刘忠(中)和同事在文保员陪同下,查看乌鞘岭长城风化坍塌情况。

  初秋时节,在抓喜秀龙草原和高山草甸的衬托下,乌鞘岭上的长城与远处的马牙雪山遥相呼应,诉说着岁月沧桑。

  “乌鞘岭长城是万里长城海拔最高的一段。汉、明长城在乌鞘岭相会,不管四季景色如何变换,长城始终气势巍峨。”近日,记者与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检察院(下称天祝县检察院)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刘忠,一同前往乌鞘岭长城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现场回访。和长城一样醒目的,还有文保员身上印有“天祝藏族自治县文物保护”字样的红色马甲。“之前修复的部分现在已经和本体及周围环境融为一体,效果很好。”一同回访的文保员介绍。

  长城本体坍塌是何原因?

  2023年6月,天祝县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乌鞘岭长城发生一处坍塌。“到底是人为破坏,还是自然风化导致?”刘忠决定到现场开展调查。

  刘忠和书记员赶赴40公里外的乌鞘岭。经过实地走访和现场取证,该院确认,明长城乌鞘岭1段、2段范围内,有一处墙体损毁坍塌,如不采取必要的抢救保护措施,将面临进一步坍塌的风险。

  “2023年乌鞘岭上的雨水明显多于往年同期水平,加速了长城的侵蚀和老化。”长城文化保护站站长温占莲解释道。

  “虽有天灾,但事先没有预防,长城保护存在漏洞。”对此,天祝县检察院成立办案组正式立案调查。

  据了解,检察机关曾于2022年制发关于采取必要措施保护长城的检察建议,指出在明长城乌鞘岭1段、2段的防护围栏遭受破坏后,游客随意攀爬长城、放牧的牛羊踩踏长城可能导致长城损毁;明长城乌鞘岭1段、2段自然风化严重,墙体根部的掏蚀、墙面受风化雨泡导致的剥落坍塌以及裂隙发育等病害严重影响长城墙体安全;面对人为、自然原因引发的长城损毁风险,相关行政单位未及时采取补救保护措施。尽管相关行政单位此后按期回复了检察建议,并制定了整改措施,但依据现场调查情况,办案组认为,相关行政单位整改落实不到位,乌鞘岭明长城仍然存在损毁风险。

  2023年6月20日,天祝县检察院对两家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被告怠于履行长城保护职责致使乌鞘岭长城段受到洪水侵蚀的行为违法,判令被告依法全面履行本行政区域内的长城保护工作,并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维护长城安全。

  同年12月25日,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我们在判决生效后,积极跟进监督,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开展长城遗址修复工作。”刘忠介绍,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积极整改,聘请专业文保机构开展鉴定并实施修复。

  扩大“朋友圈”,凝聚工作合力

  “乌鞘岭长城都是夯土版筑而成,墙体自然风化严重,部分段落经数百年的风雨侵蚀,已成土埂。由于对长城采取保护修缮需要上级文保部门论证批复,我们一直积极申报项目。”温占莲介绍,今年3月,国家文物局正式批复明长城乌鞘岭1段和2段的修复计划,总投资693.39万元,建设工期32个月。

  记者和刘忠、温占莲来到了乌鞘岭长城1段和2段保护修缮工作的现场,长城保护警示说明牌清晰醒目,维修人员正在按照规范流程实施修复工作。

  该项目于今年7月8日正式开工。“针对现存的生物病害、裂隙发育、基础掏蚀凹进等病害类型,我们采取裂隙加固、夯筑砌补、回填、注浆、压实加固等方法保护修缮。”维修人员介绍道。

  温占莲介绍,甘肃省对文物保护工作极为重视,武威市更是专门成立长城文化保护研究中心和长城文化保护站,并聘请文保员对每段长城进行定期巡查。

  天祝县检察院检察长陈明德介绍,该院结合国有文物保护专项监督活动,主动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汇报长城保护工作,向相关行政机关通报工作情况,积极探索实践“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保护+综合性法治宣传”工作模式,内外联动,凝聚保护长城遗址的工作合力。

  构筑全方位法治保护屏障

  “阿卡(藏语,意为‘叔叔’),虽然祖祖辈辈都在长城脚下生活,但是现在长城有法律保护了!”“镇上、村上都宣传着呢,知道呢!”回访中,刘忠和偶遇的牧羊人打起了招呼。“天祝县境内有84处汉明长城点段,实际存在22321米长城遗迹、2处汉代烽火台、5处汉明烽火台、45处明代烽火台和地台……”说起县境内的长城,刘忠如数家珍。

  数据不差分毫的底气,来自天祝县检察院长城文化遗址保护办案组的扎实工作。办案组联合文旅部门对当地长城文化遗址进行全面摸排,并逐项登记了长城遗址的数量、级别、现状。

  “不光说得精准,这些点位检察官都用脚步丈量过,还用上了无人机进行全面勘查。”温占莲在一旁补充道。

  “我们举一反三,借助长城保护专项行动,结合和美乡村建设,维护、树立保护标志、界桩和保护说明牌,落实管控措施、构筑保护屏障。”温占莲介绍,为全面落实《长城保护条例》《甘肃省长城保护条例》以及武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长城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做好长城保护工作,该县文物保护部门还对接县里的融媒体中心,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推出文物普法微课堂11期,并利用“中国旅游日”“法治宣传日”和“送文化下乡”等节点和活动,开展长城保护法律法规宣传。

  “保护长城,人人有责。”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守护好乌鞘岭长城,为长城筑起一道法治保护屏障。

  


原文链接:http://www.jcy.gansu.gov.cn/info/1047/3520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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