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检品牌展示】富锦:检燃“烛火” “未”爱护航

时间:2024-09-26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富锦市人民检察院“烛火”未检工作室成立以来,未检干警始终深入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融合“四大检察”职能,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促进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走深走实,实现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烛火”二字,取自“秉烛持光,照亮未成年人前行的路”,工作室以“蓝色双手托捧火苗”为logo,代表检察人用心保护、呵护我们的希望之火——未成年人,凝聚了未检人的心声:托举祖国的希望,守护国家的未来。

  

  

  “烛火”未检工作室设立有两个多功能区,充分考虑到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及个案帮教需求,集办案区、谈话区、心理辅导区、宣传区等于一体,配备了多媒体设备等,兼顾了询问调查、心理疏导、谈心谈话以及不起诉宣告、训诫等功能。近年来,在未成年人检察开放日中,检察官都会带领同学们参观未检工作室,通过身临其境的讲解,向孩子们宣讲法治知识。

  

  为了让法治精神扎根孩子们心中,检察官们还策划了丰富多彩的活动。2024年6月,通过一场模拟听证会,组织同学们分别扮演检察官、书记员、侦查人员等角色,对“张某”危险驾驶案拟不起诉进行模拟公开听证,“零距离”接触检察工作,“沉浸式”学习法治知识,让未成年人在体验检察工作中接受法治教育,真正做到了检教同行。

  自2022年“烛火”未检工作室成立以来,富锦市检察院共审查起诉未检案件33件94人,向法院提起公诉17件41人,不起诉8件35人,附条件不起诉5件14人。

  

  深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与法院、妇联共同签署了《关于对未成年人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开展训教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家长法治课堂”,该项工作开展以来,共联合开展法治讲座5次、家庭教育指导12次、训诫11次。

  向教育局发出《检察提示函》,提示教育局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机构开展入职查询,教育局认真履职,共对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4001人开展入职信息查询,并常态化坚持,将“大灰狼”挡在校门外。

  不断加强对旅馆从业经营者的法治宣传力度,与137家旅馆责任人签署未成年人住宿异常情形强制报告承诺书,构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防火墙”。编辑制作了《校园维权手册》《告父母权利责任义务书》发放给学生和家长,共邀请300多名孩子走进检察院,感受司法庄严。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烛火”未检工作室通过订单式普法、互动式宣讲等方式,积极更新未成年人普法理念,采取多种方式提升普法质效。

  

  全面加强与该教体局协作,47所中小学与检察官签订聘书,实现了法治副校长对辖区内中小学的全覆盖,在法治进校园活动中,主动征求所在学校师生的意见建议,认真备课示教,努力将学校所需的、学生所思的、检察官想讲的融为一体,提升校园普法针对性。

  

  每年的开学时节,法治副校长都会第一时间走进校园,为中小学生送上精心准备的“法治第一课”,今年的“法治第一课”以反对校园暴力为主题,先后前往富锦市第一中学、第三中学、第七小学等7所中小学,为3560余名新生种下法治的种子。

  重视线上与线下普法宣传相结合,发布《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普法短视频10期,今年针对未成年人反诈意识不强而制作的反诈视频《跳出网络游戏诈骗陷阱,检察官姐姐带你顺利“通关”》通过情景再现+释法说理的方式为同学们打好“预防针”、筑好“防火墙”。

  

  “未”你而来,也为携手未来。富锦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发挥未检业务集中统一办理以及未检工作贯穿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独特优势,以“烛火”未检工作室为载体,把关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司法保护工作做到更细更实,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朝更加专业化、规范化、品牌化方向发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原文链接:https://www.hljjcy.gov.cn/hljsrmjcy/C017/18344844744658739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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