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实现一级综合医院全覆盖

时间:2024-09-24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广西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开展“依法依规应收尽收”工作以来,场所病残戒毒人员逐年增多,基数大、占比高,急危重症时有发生,是影响场所安全稳定的重大风险隐患。

  面对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广西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全面贯彻落实《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医疗工作的通知》精神,着力解决戒毒场所医疗机构不健全、医疗设施设备落后、医务人员不足、医疗技术薄弱、服务能力水平低等短板问题,把戒毒场所医疗机构升级创建一级综合医院作为重点工作推进。

  一是完善医疗设施设备配备和科室设置。积极争取当地财政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对戒毒场所医疗机构设施设备进行更新、升级,为戒毒人员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提供技术保障;根据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规定标准,完善功能用房、门诊科室、医技科室、住院部等设置,新增5个精神科、8个预防医学科、6个传染病科、6个全科等门诊科室,满足开展戒毒治疗和戒毒人员基本医疗的需要。

  二是加强专业队伍建设。通过科学统筹医疗专业人员招录、聘用工作,优化招录、聘用专业结构,引进所内医疗机构紧缺专业人才,不断优化专业队伍结构;每月开展临床“三基”训练和考核,要求全员参与、人人达标;每年选派医务人员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卫健部门组织的全科医师、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脱产培训1年),完成对全系统19名全科医师、20名精神科医师的转岗培训和执业范围增注;依托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等15家三甲医院开展专业技术培训,不间断选派场所医务人员到医院急诊科、门诊部、住院部跟班学习,掌握最新的诊疗技术,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戒毒场所收治形势,有效缓解戒毒场所医务人员缺乏、医疗专业结构不合理、部分场所无戒毒医疗资质、医疗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

  三是健全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围绕戒毒场所医疗机构建设、依法执业、医疗核心制度建设、日常诊疗行为规范、戒毒人员患病情况评估、药事管理规范、医技科室管理规范及院感管控等方面,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医疗质量管理长效工作机制;编印场所公共卫生事件及急危重症应急处置指南、常见疾病临床路径汇编、专业技术操作规程等规范性文件,不断夯实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基础,推进戒毒医疗工作规范化、专业化、科学化发展,筑牢医疗安全防护墙。

  目前,广西8个区直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医疗机构全部升级为一级综合医院,戒毒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近2年来,在场所病残戒毒人员占比逐年增高的形势下,在所戒毒人员患急危重症比例较上一年下降10.7%;患病戒毒人员外出就诊住院比例较上一年下降12.4%。

  


原文链接:http://sft.gxzf.gov.cn/zwgk/jdgl/gzyw/t189791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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